《明代官员谥号研究》的研究对象是明代官员谥号。谥号是对中国古代帝王、后妃、贵族、公卿显宦和有特殊贡献的人死后之称谓,这种称谓的主要内涵是概括他们生前的品行和业绩,并赋予善恶褒贬之意。“谥”字本身就具有“称”或“号”之意,人死后有谥号的,多称谥号而不再称生前之名。因此,谥号也叫易名典或更名典,是古人避讳生前名号所致,亦即人死后不能再用生前之称谓。谥号是根据谥法而来的,谥法是议立谥号所遵循的规范和细则。具体而言,谥号用字是在谥法规定的用字及其释义范围内,结合死者生前的品行和业绩,选择具有特定含义的字或固定的词语,以表达对死者的褒扬、贬斥或哀矜,并作为评定谥号的依据。谥号用字多少因时代因人而有差异。魏晋南北朝以前无论什么身份的人,多用一字谥,也有二字或三字谥的,但很少。官员谥号的字数,隋唐仍以一字谥为主,兼有少量的二字谥;自宋以后,以二字谥为主,少数人为一字谥。明代官员谥号字数整齐划一,固定为二字谥,为清代所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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