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我们所知道的,这种戏剧化艺术的倾向并没有达到近几个世纪以来的艺术目标,它的发展及其结果都显得太过粗劣。现代的音乐、诗歌、小说、忏悔类自传类的文学,甚至还包括绘画,都不仅把揭示“内心生活”作为一种艺术享受的来源,而且作为二种艺术主题的来源。这种态度与此前提到的道德和宗教的影响合流,其反映的效果是无法估量的。一切“有教养”的人或多或少都是多愁善感的,他们会不断地意识到要把自己的感情态度从导致其产生的“真实对象”中分离出来;这些态度关系到他们的实际行为,是需要加以培养的。没有人会因为缺少财富、名声和朋友而不能为自己提供这样一个内心世界,作为一种缓冲器,作为一个避难所,作为一个私人剧场。也许我的语言暗示了伴随着这种主观性的发展所带来的不符合社会道德标准的特征。这些特征的存在,使我们所有的道德问题都变得复杂化了——只是因为它们想把道德问题变成这种内心世界的事情。众所周知,在另一方面,也是由于这个同样的原因,我们愈来愈受到生活意义的影响,受到生活中增多的那些微妙棘手的阴影的影响。这些都表现在公开的行为和社会的交往之中。
我得出的结论是,可以将探讨意识活动的内省心理学家(在其传统的理论任务中)区分为三类。正如前述,第一类是对来自笛卡尔、洛克和休谟的认识论的历史继承。第二类的兴趣在于动机和感情这样的心态,它们是由教育、法律和其他社会指导手段表现出来的,是由文学的和个人传记的内心世界表现出来的。第三类是他作为一个心理观察者而作出的特殊贡献。他的兴趣在于,探测我们的生命体在与事物打交道的过程中所包含的各种有机体的态度和反应。在这种研究兴趣中,他对这些态度和反应进行了分割,并且把它们作为“心态”进行归类。其实,这些态度是人为地制造出来的,其分析也是按照较小的构成性因素来进行的。在这个意义上,心理学家本人把他观察到的意识状态藏匿起来了。他把它们藏匿起来作为不同反应模式的典型标志,这些反应在喧嚣的生活中往往不为我们所注意。在前面提到的来自形而上学而没有什么科学保证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下,当心理学家告诉你感觉只是身体的反应,它可以调节人体对距离和方向的知觉,感觉是建立空间感的材料,或者它至少是建立知觉这样一种感觉复合体的材料时,麻烦就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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