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卡奇为了说明科学意识的物化所列举的两个例子分别是关于经济的科学和关于法律的科学。在这里,他毫无困难地证明了这样一个主题,这就是,这些(当代)科学以及其他的“关于人的科学”,为了满足那些完全是局部的、形式化的利益,而将在历史中不断变化的人的基础从方法论的层面上排除出去了。这些科学没有对作为主体的人与人之间所具有的辩证关系进行探讨,也没有对作为历史进程的客体的人进行探讨。在他的物化分析的第一阶段中,卢卡奇还没有引入他在前马克思主义时期最为关注的、对于主客体辩证法的理解。然而,即使是他对于直接性的分析,也是从两个角度同时展开的:他同时表明了人类主体的去活动化及其客体(这些客体是被物化了的主体性中的层面或者说部分)逐渐增加的“自然化”。他对于直接性的分析,在相互隔绝的个体的主体性残余与一个独立的客体世界这二者之间的彻底分裂中达到了顶峰。然而,我们只是被迫间接地预测,卢卡奇的分析将会发展到在以上情境中看到辩证关系的阶段。这种预测是很有必要的,这是因为,如果没有这种预测,卢卡奇提出的那些关于自然科学的观点是完全无法理解的。卢卡奇在形式化的社会学这一层面上所进行的批判,是可以应用到所有的科学中去的。进一步来说,从方法的层面上来看,自然科学已经在历史中变成了所有其他科学的模型。然而,当涉及它们(即这些自然科学)在上述情境中所使用的方法的时候,我们就必须要更为小心。只有当它们(即这些自然科学)重新获得的方法是可用的或者至少要有确定的可能性的时候,卢卡奇对于(自然科学在)本体论层面上的基础的缺失以及总体性的缺失所进行的批判才是有效的。但是,我们都知道,卢卡奇对于那些将历史辩证法运用到自然中去的马克思主义者(例如恩格斯)是持批判态度的,这是因为,“在我们关于自然的知识中,没有主体与客体的互动,没有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也没有作为思维中的范畴发生变化的基础的、这些范畴所隐含着的现实中的历史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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