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词余讲义》一书,则有了更为明显的变化,这主要表现为:内容完整、系统,表达也较为严密,理论色彩变浓,逻辑性加强。这显然是为了适应学校要求和教学需要而进行的调整。毕竟课堂讲授与个人的撰著不同,它需要全面、系统地传授专业知识。
这一方面是吴梅本人为适应教学而进行的调整,另一方面也是学校的要求。当时北京大学对讲义的编写有着较为严格而具体的规定。比如1918年4月30日国文门教授会通过的《文科国文学门文学教授案》就明确规定:
文科国文学门设有文学史及文学两科,其目的本截然不同,故教授方法不能不有所区别。兹分述其不同与当注重之点如下:
习文学史在使学者知各代文学之变迁及其派别;习文学则使学者研寻作文之妙用,有以窥见作者之用心,俾增进其文学之技术。
教授文学史所注重者,在述明文章各体之起原及各家之派别,至其变迁遁演,因于时地、才性、政教、风俗诸端者,尤当推迹周尽,使源委明了。
教授文学所注重者,则在各体技术之研究,只须就各代文学家著作中取其技能最高,足以代表一时或虽不足代表一时而有一二特长者选择研究之。这个教授案还制定了“三学年分配教授各科目及选列各代名家”,对各科目所讲授的内容做出具体规定。吴梅在北京大学所承担的课程,既有属于文学史的,也有属于文学的。他要按照这个教授案里的各种规定进行授课,讲义内容也要符合这个要求,其治学方法与著述方式自然会随之发生变化,从《奢摩他室曲话》、《奢摩他室曲旨》、《顾曲麈谈》到《词余讲义》,可以很明显的看到这种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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