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古希腊,你会看到,人们光着脚板满街跑,斯巴达人更是光着屁股到处晃悠。文明一点的雅典人,也就是将一块布裹在或披在身上。部落内部,大事小事商量着办,共同祭祖,共同对敌,夺得战利品人人有份。虽有贫富之分,但总体来看,一幅原始共产主义风貌。
说它原始,最典型的,反映在婚姻问题上。
“哈洋族”以雅典一夫一妻制作为文明的象征,殊不知,这源于雅典禁止它的成员与外界通婚。在小小的雅典,男男女女只能内部消化,要想确保阴阳平衡,唯有强制推行一个萝卜一个坑,认可亲兄弟姐妹结婚。
希腊人的婚姻,自然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结果。雅典的女人,青春期过后,14岁左右必须嫁人,一般是嫁给30岁左右的男人。同父异母的男女结合、堂兄弟娶堂姐妹、亲侄女嫁给亲叔伯,统统被社会广泛认可。而在斯巴达,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一样可以结婚生子。因为畸形儿太多了,斯巴达有了一个规矩:消灭畸形儿合情、合理、合法。
代表“希腊化”成就的国家托勒密王室,将这一传统保持的最为彻底:
托勒密一世的女儿阿尔西诺埃二世,先是嫁给她在马其顿的同父异母兄弟“雷电”托勒密,双方翻脸后,跑到埃及,嫁给她另一个同父异母兄弟托勒密二世,当上了埃及王后。后来这对国王王后被尊为“姐弟神”,她死后,还被托勒密王国奉为女神。
托勒密三世的女儿阿尔西诺埃三世,嫁给了她同父同母的哥哥托勒密四世,成为埃及王后。
托勒密五世的女儿克莱奥帕特拉二世,先与她同父同母的哥哥托勒密六世结婚,接着又嫁给她同父同母的弟弟托勒密八世,再接着,托勒密八世又娶了她的女儿克莱奥帕特拉三世,她仍然是她弟弟的王后。
这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婚俗,托勒密王室一直坚持到王国灭亡。克莱奥帕特拉七世——中国人熟知的“埃及艳后”,就由她的父王许配给她的亲弟弟托勒密十三世。
正宗的“希腊王国”——马其顿王国,自然也是这种婚姻制度。马其顿王德莫特里乌斯二世娶他的亲妹妹为妻;“父贵者”密特里达泰斯六世,先杀兄后弑母,再迎娶他的亲姐姐。
如此繁衍出来的希腊人,智商能够高到哪里去,只能去问动物学家;这样的统治者,能否“化”百姓,只能去问政治学家、社会学家。 希腊化国家亲兄弟姐妹结婚,正是在认真建设柏拉图的“理想国”。在柏拉图设计的“理想国”里:“法律准许兄弟姐妹同居,如果抽签决定而且特尔斐的神示也表示同意的话”,男人“可以同任何女人相处,除了女儿和母亲,女儿的女儿以及母亲的母亲。至于女人,同样可以和任何男人相处,只除了儿子、父亲,或父亲的父亲和儿子的儿子”,但必须是得到“治理者的准许”和祭司的祷告后,才能干这事儿,否则就是“苟合”,是“不合法的、亵渎神明的”,生下的孩子当然是“私生子”,“是愚昧和淫乱的产物”。柏拉图还要求:只有优秀的男人、女人才够格结婚,并且必须在限定的时间交配、生子,孩子出生后便被国家收养,不得让父母知道谁是自己的孩子,也不能让孩子知道谁是自己的父母。但,不知希腊化国家是否严格落实。
如此野蛮的“婚姻法”,是同时期世界各国的普遍现象吗?至少中国不是这样。西周之《礼》说:“系之以姓而弗别……虽百世而昏姻不相通者,周道然也。”“取妻不取同姓,以厚别也。”诸如此类的法律法规、民风民俗,拥塞中国古代文献。
别看在当今雅典名气很大。它的公民文化素质却低得一塌糊涂。在雅典,工匠是奴隶,画师是奴隶,医生是奴隶,连教书育人的老师也是奴隶!所有需要文化的工作,离开了奴隶玩不转。《探寻古希腊文明》一书说:雅典的“学校的出现始于公元前6世纪末。男童6、7岁开始上学,学费相当低,因为教师工资低。大多数教师是奴隶,有时为自由人,教长通常为自由人”。奴隶所从事的,自然是最下贱、高贵者所不为的工作。到了“希腊化”时代,希腊人建立了真正的国家,政府也没有举办任何教育机构,教育活动纯属个人行为。
也许,有不少希腊人想读书,但买不起纸和笔。当时的中国人用便宜的竹简,希腊人没想到这一点,昂贵的皮纸被发明与否不得而知,而埃及的纸草纸贵得吓死人。据《探寻古希腊文明》说:“一卷草纸的成本似乎相当于一两天的工资(盖为一名劳工的6天工资)”,一个作业本得花掉一家人两天的生活费,难怪“草纸遗存主要在埃及,其他地方少有发现”,甚至拥有埃及的波斯帝国也只是“留下了成千上万的泥版文书”。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