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反抗国民党设治局的斗争
1912年国民党云南地方政府派出“怒俅殖边队”武装开发边疆,进入怒江,在贡山建立了“菖蒲桶殖边公署”。怒江各地“殖边公署”推行“开笼放雀”政策,解放了大批奴隶,并在贡山开道路、办学校、兴商旅。随着“殖边公署”的建立,内地的一些汉、白、纳西等族商人、手工工匠和农民也相继来到贡山,对贡山社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1916年, “菖蒲桶殖边公署”改为“菖蒲桶行政委员会公署”,这是贡山历史上第一个相当于县级的行政单位。1933年改为“贡山设治局”,隶属丽江行政专员公署。国民党贡山设治局建立后,推行保甲制度,还专门设立了民团,常备队40余人。随着国民党统治机构的日趋完善,其军阀政权的反动本性也逐渐显露出来,历任国民党设治局官员为中饱私囊,巧立税收名目盘剥各族群众,设有田赋、政费、门户钱、学捐、烟捐、兵费等30余种税款,甚至官员“下乡”也要向群众索取“辛苦费”和“草鞋费”。仅“门户钱”一项,每户每年就要交纳黄连五斤、黄蜡十斤,再加上其他赋税,每户就折合420多斤包谷(玉米)。当时,贡山生产方式落后,各族群众大多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生活极端困苦,这样的苛捐杂税,对贡山各族百姓造成的灾难可想而知。
在独龙江地区,设治局为增加“门户钱”的收入,还强迫大家族分户。而对独龙族遭受的察瓦龙土司的盘剥、压榨却不闻不问。对于国民党设治局的无理摊派,独龙族人民都进行了坚决的抵制。有一年,一架盟军(美国)飞机飞过独龙江,设治局竟然向独龙族群众征收“看飞机款”,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和抵制,“看飞机款”最后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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