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对它的每一个公民都有它的基本道德和法纪要求,可惜的是这种每一个公民都应有的基本道德和法纪教育过去长期缺失。原因是基本道德标准和法纪本身长期处于混乱之中,国家往往以政治纪律教育和英雄模范教育代替了最基本的公民教育。前几年李慎之先生去世,很多悼念文章提到慎之先生晚年一再强调的公民意识教育问题。他说:“现在大家都说中国人的素质低,其实所谓素质低,就是缺乏公民意识。要提高人民的素质,只有大规模地、长时期地、扎扎实实地、认认真真地进行这几十年社会上、学校里根本不存在、甚至没有听说过的公民教育。”他年轻时做过公民教员,表示自己愿意下辈子再当个公民教员。他说所谓“启蒙工作”,实际上就是要变中国人现有的“子民心态”为“公民意识”。应使每一个公民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明白个人和国家、领导人、公务员的关系。这些话真是切中时弊。要说人文教育,这可以算是根本的人文教育。我国人文科学界和自然科学界在这方面的任务还很艰巨。<br> 当然,国家对公民的共性要求除上述以外,还有一般的科学文化素质方面的要求。一个还有近两亿文盲、半文盲的国家要立即迈向现代化进步国家的行列是有困难的。因此,文理知识的普及,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还要花大力气落实才行。<br> 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是多元的。过去说,社会上的行业360行,不对了。现代国家的不同行业,约2000行。学校批量培养时无法进行多元的个性教育,而社会上对人才的需要恰恰是非常地个性化。学校里培养时唯恐学生通不过考试,得不了高分。社会上用人却不计较学生考试分数的高低,而关心能否胜任岗位工作。学校培养和社会需求价值取向的脱节,是造成现在学生求职不易和社会求才困难这一基本矛盾的原因。同一班毕业的学生,进入社会若干年后将发现,各人的境遇有很大的差别。很多取得成功的必要能力都不是现在的教学模式所能提供的。如捕捉机遇能力、自我定位能力、环境适应能力、人际合作能力、扬长避短能力、各种表达能力等都不是考试分数说明得了的,而这些能力,对人的发展恰恰比考试分数更重要。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