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文化外宣是不同文化间的交流,具有“跨文化”的特点。
对外宣传的传播对象是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受众群体,在宣传的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到不同文化的特点。作为一种跨文化的传播,文化外宣是“以文化为载体”的外宣活动,“跨文化”性十分突出。对于“跨文化”特点的充分认识,直接影响着文化外宣的最终效果。具体地说,首先,文化外宣面临着因文化差异而造成的宣传障碍,这些差异和障碍贯穿外宣过程的始终。在对外宣传过程中,假如不假思索地将国内的宣传模式原封不动地搬来,期望同样达到“感动外国人”的效果,则很有可能适得其反。厦门大学传播学教授翟树耀曾经举过一个例子:我国媒体在向西方介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时,引用代表的话说:“我的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离一个人民代表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但我决心当好代表。”西方人闻此,只感到奇怪和难以想象。既然水平不够,为何还要选其做代表?进而产生对中国的负面印象。但对外的文化传播若考虑周全、处理得当,则也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周总理曾在上世纪50年代的日内瓦会议上指示,将“梁山伯与祝英台”解释成“中国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再对外宣传,这便是冲破跨文化造成的宣传障碍的成功事例。因此,我们看到,文化外宣作为跨文化的宣传,必须将受众对象所处的文化环境放在首位。其次,跨文化的宣传由于面临文化的交流、撞击、融合,所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期待文化外宣产生快速的效果是不切实际的;另一方面,虽然要改变一种文化的深层结构很难,但任何非封闭性的文化,都会在与外界交流中受到或隐性或显性的影响,从而产生相应变化。这一点在当今的全球化浪潮中更是明显。
第三,文化外宣需要利用不同的语言进行宣传,具有“跨语言”性。
文化外宣的具体内容,是必须通过外语才能传达给受众对象的,而外语又与我们的母语有着巨大差异。我们经常遇到两个主要问题:一是语言翻译问题。汉语虽然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语种,但是以汉语为交流工具的国家数量很少;汉语虽然被联合国确定为工作语言之一,但在国际交往中,汉语的通行程度还很低。我们在对外交流中很大程度上受到语言的影响和制约,因此,在很多场合不得不通过翻译的语言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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