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农村地区,政府倚重的正式金融对“三农”支持非常弱,适应农村需求内生出来的非正式金融,弱小且受到打压,资金稀缺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重要“瓶颈”。为应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失灵,政府采取垂直治理结构从上至下推行,希望以加强正式金融供给的方式解决问题。但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政府推出的一系列旨在强化“三农”金融服务的农村金融深化的政策举措,大都收效甚微,甚至无功而返。
在欠发达地区,农村融资面临更强的约束:社会组织化程度落后,市场交易观念尚未普遍确立,金融需求主体贫穷、传统、保守,信贷市场垄断、低效、分割,金融组织不完整且很多已不具备财务可持续性。尤其是商业化改革以来,追逐利益的正式金融机构忽视农村底端市场,使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服务不充分、信贷资金外流及“非农化”现象更加突出。
解决被排斥在现行金融体系之外的低收入群体和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满足问题,构建“面向所有人”而不是“面向部分富人”的普惠金融体系,同时让在底端市场为穷人家庭和小型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达到财务和制度上的持续性,是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转型的目标。
欠发达地区农村经济部门和微观经济实体存在的特殊的自然、经济和制度属性,使欠发达地区农村信贷需求、信贷供给以及信贷市场具有与城市、与发达地区迥异的特点,需要针对性的制度和措施。因此,本书选取这一地区的金融体系进行研究,探讨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组织如何转型才能实现“支农”并保持财务可持续,以及政府政策如何选择才能促进这一过程。
除导言外,本书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农村金融发展研究的理论基础,包括第一章。主要对金融中介理论、金融发展理论和农村金融理论进行梳理和评述。
第二部分:通过对欠发达地区农村信贷市场(第二章)与金融组织运作(第三章)的考察,描述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体系现状。
第二章,欠发达地区农村信贷市场分析。首先通过对欠发达地区农村产业结构及其变迁、农业生产方式、农村居民收入结构的分析,指出欠发达地区农村薄弱的经济基础对信贷市场容量的限制。其次对欠发达地区农村信贷需求的结构和层次及信贷需求满足度进行考察。通过分析,发现:由于与商业性融资不相匹配,欠发达地区农村融资缺口很大且持久。微观融资主体大多被排除在正规信贷市场之外,仅依靠非正式借贷满足临时、短期的资金需求。最后对欠发达地区广泛存在的信贷配给现象及其形成机制进行分析。
第三章,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中介组织分析。首先对农村金融组织演进历程进行梳理,并对组织结构进行考察。其次,从欠发达地区县域乡镇这一层级的正式机构网点覆盖率、机构撤退等考察机构布局,从机构差异、机构定位以及服务方式等考察运作机制,从信贷支持、金融服务供给等考察金融功能实现问题,指出:长期以来,受经济发展水平、机构布局缺陷以及运作机制缺陷,在我国欠发达地区表面上完整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实际上存在严重的功能缺陷。最后,对欠发达地区农村资金外流的组织管道进行了分析,指出:在盈利性机会十分稀缺的情况下,正式金融机构将欠发达地区自身积累的资金,通过国有银行资金上存、邮政储蓄资金管理体制、农村信用社资金运用等各种管道投向城市和非农领域,加剧了欠发达地区农村资金的稀缺程度。
第三部分: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体系转型研究,包括金融体系改造框架(第四章)、金融组织转型(第五章)、金融体系运行机制创新(第六章)以及政府功能调整(第七章)。
第四章,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服务新体系改造框架。在对“制度供给主导”改革绩效进行评析的基础上,指出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体系重构应坚持“需求导向”原则。在此基础上,针对欠发达地区农村融资需求的小规模以及农村信息传递分布特征,调整金融组织架构。在金融组织调整与转型中,改变既有的盲目调整机构布局的“机构路径”,选择目标更明确的“功能视角”,以农村金融功能的需要进行机构调整与结构优化。其次,在考察农村正式金融机构利润驱动机制、商业化改革困境的基础上,对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体系改革模式进行探讨。最后,基于“功能观”思路,选择满足功能需求的金融属性与组织的结合,并探讨支撑功能的各种具体运营模式的变革。
第五章,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组织转型与改革,包括农村“三大组织”的转型与改造以及金融组织间的合作创新。首先,在界定欠发达地区农业政策性金融功能边界,并借鉴国外政策性金融成功转型经验的基础上,从职能定位、业务领域调整、体系完整性构建、经营机制转换三方面,对欠发达地区农业政策性金融转型提出建议。其次,商业性金融改革。通过对商业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三种模式的比较,探讨了欠发达地区商业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模式;农村本土新型中小商业金融机构设立对再造农村金融、消解农户与农村金融机构借贷关系的重重障碍意义重大,因此,本书还对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农村新型商业性中小金融机构设立及相关政策扶持进行了探讨。第三,合作金融体系改造,包括农村信用社转型与新型合作金融组织培育。在对农村信用社地位、农村信用社发展主要障碍、农村信用社改革方向争论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农村信用社商业性改革目标与欠发达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的融资困境之间很难协调。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转型应在坚持合作金融方向的基础上进行,并对农村信用社运作模式、经营体制、股权资本结构改革、管理体制创新等进行了探讨。之后对依托农民为基础建立的新型合作金融组织培育进行了探讨。最后,金融组织合作。通过对农村金融市场四大问题——“信息不对称、缺乏抵押物、特质性成本与风险、非生产性借贷”的处理机制比较,以及不同组织形式放贷特点的分析,指出:正式金融与非正式金融存在互补效应。两者在信贷市场上可以形成合理的市场区隔与分工,还可进行垂直合作(信贷分层),从而构造一个能够覆盖农村底端市场的机构序列。
第六章,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体系运行新机制。首先对市场准入机制调整及监管机制重构进行探讨。通过对欠发达地区过高的机构准入门槛、与城市商业银行相同的监管标准的分析,指出要真正形成基于欠发达地区金融需求的完整的农村金融组织结构,应该调整市场准人机制,制定针对农村金融机构特点的法律法规,创新农村金融监管模式。其次,“三农”贷款的收益补偿和风险分担机制构建,探讨如何增加农村金融服务收益、缓解高违约风险,包括“三农”贷款政策性收益补偿改革、信用担保及保险体系创新、农村财产权利体系改革等。第三,资金回流机制构建。主要从财政投入倾斜、财政支出结构调整、财政扶持覆盖面扩展、信贷管理体制的约束力、信贷激励机制的科学性、邮储资金运用渠道等方面,探讨了资金回流农村的长效机制建设。第四,竞争机制建设。通过对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市场垄断格局及其影响的分析,指出:竞争机制缺失具有较为广泛的负面影响,使得按照政府设定模式来改造市场主体的改革,难以达到预定目标。并从改革行政性管制、建立机构重组和退出的市场机制、利率机制改革等方面探讨欠发达地区科学合理的农村金融竞争秩序的建立。
第七章,政府功能与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转型环境优化。在对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运作环境以及我国农村金融范式转变过程中的政府越位与缺位对农村金融环境影响进行评析的基础上,指出:要优化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转型环境,必须改革公共行政。政府应致力于提供市场基础和环境,而不是重返市场。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建议:在制度供给方面,政府应转换角色和观念,支持建立“内生性”金融体系;在金融主体培育方面,通过“拓荒成本”补偿解决“外部性”问题、或通过政府拓荒的“示范效应”,引导金融组织进入欠发达地区“蛮荒”金融市场、扩展金融服务边界;同时对这一地区“尚未银行化”的金融客户进行培训,让其成为符合金融制度要求的借款人;在市场环境建设方面,政府通过建立城乡统筹的农村公共品供给体系、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农村信贷风险保障体系、改革创新土地制度、再造信用环境等,构建金融机构市场化运作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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