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上最发达的粮食生产国和粮食出口国——美国,粮食生产已经实现规模化、专业化和现代化,但即使在政府给予农场大量补贴的情况下,价格波动的风险仍旧是影响收入的重要因素,而期货市场则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方法。
美国的农业生产者,无论大小,都习惯使用期货市场的信息,进行经营决策。美国约8%的大农场主直接参与粮食期货交易,进行套期保值;大多数中小农业生产者通过各种合作社在市场中实现自我保护,企业不利用期货市场避险甚至会被认为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农户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和对未来农产品价格走势的判断,与专业合作社签订远期交货、固定基差、最低卖价等不同种类的合同,合作社再进入期货市场保值,促进了该国农业产业的稳定和发展,这些运作方式已经变成了美国农业企业的普遍理念,整体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和竞争力。
美国法律杂志《东北判例》中曾讲述了一则关于美国一个小型农村粮食合作社的股东们对其董事会没有充分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的诉讼案例,上诉法院的判决结果是,这个小型农村粮食合作社的股东们完全胜诉。据了解,该合作社90%的业务是粮食买卖,合作社经理负责粮食交易,并向董事会提交由簿记员编制的财务报告。董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审议经理的报告。从1977年开始,该合作社的利润连年下降,1979年更是出现了巨额亏损。公司的财务人员曾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合作社的现货头寸进行套期保值,以避免价格大幅波动对合作社业务的不利影响。董事会确实授权合作社经理进行套期保值,然而,在该合作社高达730万美元的粮食销售额中,实际保值的金额只有2万美元。最终的结果是,粮食价格的下跌使该合作社在1980年遭受了42万美元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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