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对农村投入
一是发行支农特别国债(或政策性金融债券)。目前,我国在支农资金的供给方面存在着农村有需求无来源、财政有愿望无能力、银行有资金无渠道的矛盾,建议视财政能力发行支农特别国债(或由政策性银行发行支农政策性金融债),解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资金供求的矛盾。支农特别国债(或支农政策性金融债)采取定向募集方式,由商业银行按存差规模的一定比例认购,主要用于中西部农村基本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由中央财政委托政策性银行(或政策性银行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按照信贷原则使用。可由农村信用社代理,实行项目管理、单独核算、封闭运行、定额补偿的管理方式。支农特别国债资金由项目收益偿还,对于可能无法收回的部分,可采取核减政策性银行利税、定额补偿、全额或部分贴息方式解决(此为大题目,这是从需求角度及解决流动性过剩角度考虑,从财政角度考虑会有一定困难,建议深入研究)。
二是消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存量包袱。经初步测算,除前段改革期间通过央行票据等形式帮助消化1650多亿元外,目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还有6000亿元左右存量包袱(其中,贷款损失约4000亿元,历年亏损挂账880亿元,非信贷资产损失约950亿元)。如单纯依靠自身努力来减轻这些包袱,还需20年左右时间。当时按1650亿元计算的主要原因其一是2002年实行的是贷款四级分类,与目前五级分类的状况有很大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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