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始于改革开放初期。1980年我国加入了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同年恢复了在世界银行的合法席位,1986年又成为亚洲开发银行的一员,从此迈入与国际金融组织开展全面合作的时代。多年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我国引进和利用外资的一条重要渠道,约有70%的项目集中在中西部地区,贷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业、扶贫、能源、交通、城建、环保、教育、卫生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在弥补国家建设资金不足、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按承诺额累计计算,截至2010年6月底,我国共利用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贷款约727亿美元,是亚洲开发银行第二大借款国,世界银行第四大借款国。
纵观我国与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合作,创新与发展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创新促进发展,发展带动创新,两者相伴相依,相辅相成。创新的范围很广,而本文集所指的创新主要包括通过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引入新技术、新观念、新做法、新制度和新政策等。在项目层面,我们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引进国际经验,设计创新内容,开展改革试点,并通过后续项目不断完善和深化创新模式,总结成功经验后在全国推广。在宏观层面,我们通过总结、吸纳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创新经验,制定并实施了科学规范的项目管理政策,许多做法已经在国内的政府投资项目中得到采用。与此同时,通过贷款项目的实施,我们培养造就了一大批熟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才,他们是创新的推动者、实践者和传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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