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集聚论:金融中心形成的新视角》关于金融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在理论上存在两种观点。在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看来,金融仿佛实体经济的“面纱”;以熊彼特为代表的另一些经济学家则认为,金融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制度经济学、博弈论、发展经济学和信息经济学的发展进一步推动了关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问题在理论和实证上的研究,这些研究雄辩地证明了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具有“发动机”作用。其中,发展经济学提出,在金融发展过程中,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具有“低均衡”、“高均衡”和“多重均衡”的复杂关系,它们之间不但存在“供给推动型”和“需求引导型”的金融发展路径的因果关系,而且这种因果关系还存在互为因果联系,这给世界经济增长提供了新的思路:以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br> 金融发展能够推动经济增长,这充分说明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重要地位。金融机构是金融得以存在的主要载体,金融机构的主要活动是从事资金管理、证券发行和交易以及保险。所以,金融机构可以大体上分为三大类: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此外还可以衍生出许多其他的机构,如各类经纪公司、信托公司等。这些不同的金融机构,其功能和管理方式都不同,表现出多样性,因此研究金融机构空间运动的规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br> 金融机构空间运动和发展呈现出金融机构集聚的特点,这存在着深刻的内在原因。从微观上来看,金融机构集聚的起点在于金融机构选址决策,选址决策趋同是金融机构集聚的本质。从金融机构选址决策过程中的主要动力来划分,金融机构集聚过程可以分为内生集聚路径和外生集聚路径,这两种集聚路径与金融发展的两种路径高度相关。如果金融机构在某个城市内集中,那么这个城市的金融业发展水平就必然较高,因而处于金融中心的地位。从这个角度来看,金融中心的形成过程与金融机构集聚过程是一致的。因此,研究金融机构集聚的规律性对于发现金融中心形成和发展的规律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br> 现代世界金融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金融中心之间的竞争。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经济大国,要提高金融服务的水平,并以加速金融业的发展来进一步推动可持续的经济增长,进而在激烈竞争的国际金融舞台上占据重要地位,必须形成和发展中国自己的国际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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