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泰国财政部在2010年3月30日举行的内阁会议上提出土地及建筑物税法草案。强调环境问题是全球关注的重要议题。该草案的主要内容是透过征税、手续费及退税等手段,促进泰国业者正视环保问题,例如污水处理、空气污染、电子垃圾、汽车排放的废气等。为此,财政部将与相关的政府机构合作,包括工业部的工业工厂厅以及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的污染管理厅,共同制定法律或子法律,减轻及解决各类的环境污染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泰国推出该法的目的不是增加政府收入,因为该税收入越多,说明环境污染问题越严重。从世界各国来看,来自环境税的收入占该国税收收入的平均比重约为1010N2%,以泰国年均收入计算,每年来自环境税的收入约100亿~200亿泰铢。
越南2010年2月越南财政部召开了环境税法草案听证会。根据该项草案,将对石油产品(汽油、航空燃料、柴油、煤油等)、煤炭、氢氟氯烃(HCFC)、聚乙烯树脂袋、农药等5类产品征收环境税。征税标准根据其产品的数量以及是国内生产还是进口等有所不同,汽油每升为1000~4000越南盾,煤炭每吨为6000~3万越南盾,聚乙烯树脂袋每公斤为2万-3万越南盾,农药每公斤为1000~5000越南盾;
越南财政部表示,政府目前每年征收的环境保护费仅约1.2兆越南盾。如果环境税法施行后,每年征收的环境税可达14兆一50兆越南盾。该法案预计于2011年10月提交国会审议,获得通过后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另外,越南从2010年4月1日起上调各机场的机场税价格。据此,国际航线的机场税,新山一机场每人由现行的14美元上调为18美元,内排机场仍维持14美元,其他机场则为8美元。国内航线的机场税,根据财政部的分类,新山一机场和内排机场属于A级机场,机场税上调4000越南盾,升至4.4万越南盾;B级机场上调3000越南盾,升至3.3万越南盾。机场税一并计入机票价格中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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