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上述目标,西方国家税制改革普遍围绕以下内容展开:<br> 第一,降低税率。各发达国家大幅度降低了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的税率。许多国家都大幅削减个人所得税税率,其中以英国为最,最高税率降低两档,从83%降到40%,伴随税率的削减,所得税的级次数也减少,典型的是减为二级或三级。同时,把公司所得税从大约45%或50%降到35%左右的水平。这同税基拓宽也有关系,如美国和加拿大,税基拓宽程度极大。因此,虽然削减了税率,税收收入仍然为净增长,为降低个人所得税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公司所得税改革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建立了一种推算体系,以减轻或消除对股利的双重征税。<br> 第二,拓宽税基。发达国家初期税改的减税,实际上并没有影响税收收入的规模。其中,最大的原因就在于各国在降低税率的同时,相应地拓宽所得税的税基。拓宽税基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外延拓展,即扩大征税范围;二是内涵拓展,即减少税收优惠。就外延拓展而言,主要表现就是将原来免税的利息等资本利得或受征管水平限制未计入应税所得的实物纳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或单独课税,维护横向公平。如英国将公司雇员使用公司提供的住房、汽车等非现金收入列入个人所得税的课征范围之内;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则对雇主支付或提供给雇员的各种补偿性的福利,如提供低息贷款和公车私用等,向雇主征收额外福利税。就内涵拓展而言,各国削减了大量的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特别是废除或限制一些容易被利用来避税的税收优惠。例如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中,降低抵押贷款利息扣除比例等;在公司所得税改革中,取消大范围的投资税收优惠,包括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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