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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国际公法视域下的WTO法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1165836
  • 作      者:
    顾婷著
  • 出 版 社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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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顾婷女,1974年9月出生,江苏镇江人,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博士,现任教于苏州大学,主要从事国际法教学与研究。曾出版专著《“可持续旅游”及其国际法规制》,并先后在《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其中多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国际法学》全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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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国际公法视域下的WTO法》力图澄清WTO法的国际公法性质,并对WTO法与国际公法的关系进行全面系统的探讨。全书的主旨在于点明正确界定WTO法的法律性质及其与国际公法的关系对WTO法和国际公法的发展及其学术研究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在结构上,文章共分两大部分,六个章节。第一部分从宏观角度论述WTO法的国际公法性质。第二部分从微观角度,即国际法中与WTO法最密切相关的三个部门法的角度来考察WTO法,并探讨了WTO法与这三个部门法的一般原理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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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在国际贸易法领域,传统的国际贸易法学家认为国际贸易法具有自治性,不具有国际公法性质。如著名国际贸易法学家施米托夫指出:“认为贸易法具有国际法或超国家法的性质都是错误的。因为国际贸易法的自治特征基于所有主权国家的同意或许可。它在性质上也不同于国际公法。因为它归根到底是建立在国内法的基础上,但又是由国际商业界在与各主权国家无利害关系的领域内发展起来的。阐明国际贸易法特征的最好方式是把它称为跨国法。”①加拿大渥太华大学教授唐纳德·麦克雷也认为国际贸易法与国际法是不同的两类规范。他认为,国际贸易法和国际公法是建立在不同基础上的两类规范。国际贸易法建立在自由贸易的经济学理论之上,而国际公法则以国家主权理论为基础。在以主权为基础的国际公法体制中,国家致力于保护自己的内部利益,这种保护有时甚至以牺牲外部(外国)利益为代价。而在国际贸易法领域中,追求“国家利益”会被视为保护主义。因而,以主权为基础的国际公法体制与国际贸易法试图建立的自由贸易秩序有着根本性的冲突。②因此,麦克雷得出结论:“当我们谈及国际贸易法和国际法的时候,事实上我们是在谈论两种制度,而这两种制度是以根本不同的方式谈论不同的事情。”③对于麦克雷的观点,美国杜克大学副教授约斯特·鲍威林予以了批驳。<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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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探究WTO法的国际公法性质<br>一、WTO法的产生<br>二、WTO法为何常常被“放逐”于国际公法之外?<br>三、WTO法确实是国际公法的一支<br>四、在国际公法范围内定位WTO法的意义<br><br>第二章 WTO法的法律渊源<br>一、国际法渊源的含义<br>二、关于WTO法的法律渊源的争论<br>三、笔者理解的WTO法的法律渊源<br><br>第三章 WTO法与国际法的基本原则<br>一、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含义<br>二、WTO法所体现和反映的主要国际法基本原则<br><br>第四章 国际条约法原理与WTO法<br>一、条约的类型<br>二、条约的谈判与接受方式<br>三、条约的解释<br><br>第五章 国际责任法原理与WTO法<br>一、国际法律责任概述<br>二、WTO法法律责任制度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br>三、WTO法律责任的责任形式<br>四、WTO法的免责理论<br>五、WTO责任制度与一般国际责任制度的关系<br><br>第六章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公法问题<br>一、WTO争端解决机制与国际法上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br>二、国际法上“自足制度”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法律适用<br>三、国际法庭扩展背景下,WTO与ICJ、ITLOS等其他国际司法机构的管辖权冲突与协调<br>四、小结<br>结语<br>参考文献<br>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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