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研究进入对物流背后人的活动的考察,我们就发现,18世纪广东米粮市场的运作包含着深刻的矛盾。正是这些矛盾决定了传统中国市场具有与西欧不同的性质和导向性。
从市场运作的情形看,当时表现得颇为有序、高效的市场网络,实际上其每个部分都包含了大量非理性、无秩序、不经济的因素。我们讲到,18世纪以广州、佛山为核心的区域性米粮市场有较高的效能、多层次和较完善的内部组织,其运作也较为理性,在这个市场上商品的流动基本上是根据米粮地区差价所反映的供需状况以及运输的便捷的情形合理地进行的。但另一方面,这个市场体系的每一个部分和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大量的非经济的行为,受到各种非经济因素的干扰。前述广州旗兵控制、操纵米铺,两广总督、广东巡抚在广州、佛山设立经纪米谷总埠,县城米铺与胥吏、兵丁串同作弊,陆丰知县的家人欺压米铺,黄鼎司巡检借故查封佛山米铺,五斗口司书吏强迫米粮商人少报米价等等事实,都是这类非经济行为的典型例证。实际上,这类行为是普遍的、无处不在的。这样,市场网络的各个组成因素的非理性性质与市场总体运作的有序表现构成一对奇特的矛盾。而且,在传统中国后期这一矛盾并不仅仅存在于米粮市场,更不限于某一经济区域。
就商人的活动看,尽管他们在每次具体的交易活动中必定斤斤计较,锱铢力争,力求取得最大的利润,但是,这些活动的最终目的却不在于经济方面。18世纪到广西从事米粮贸易的广东商人发财之后都投资于土地和政治,广东省内大米铺的经营都带有明显的家族性并以增强宗族力量为其重要目的和手段,许多小商贩进行经营活动则仅仅为了家庭的生计。当时中国并不存在以追求经济增长为最终目的的商业活动赖以存在的社会和文化基础,财富积累如果不转化为土地、功名、职衔、家庭的荣誉和地位等等社会性标志,就难以使其拥有者的社会地位得到实质性的提高或难以使这种提高得到实质性的保证。所以,商人具体交易活动的利润追求与其最终目标的非经济之间的矛盾普遍存在,是不足为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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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岸本美绪,《清代中国物価,经济变勤》,58页
无论是就严格意义上的计量经济史研究而言,还是从经济史与社会史结合的趋势来看,本书的研究都是富于创意的。作者的努力使我国经济史的计量研究从一起步就建立在一个较高的起点上。
——刘志伟、郑振满,《历史研究》,199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