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独立董事“明责、尽责、问责、免责”的主线,本书分为七章进行论述。在第一章引言之后,第二章为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中的角色定位,从我国目前独立董事制度的制度设计、监管机构和法院对独立董事职能的认知及独立董事的自我认知等角度进行探讨,国内现有规则、监管机构和法院将独立董事定位为监督者,而独立董事对自身职能的定位则偏重于咨询专家,在分析比较了渐进发展论、监督论和咨询专家论几种观点后,本书认为现阶段对独立董事定位应以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监督者为宜。第三章为独立董事的义务原理,在分析独立董事分别在公司法和证券法上义务的基础上,讨论了独立董事分别承担以上两种义务的关系。四章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基本上是对《独立董事行为指引》各条内容的释义和展开。第五章为独立董事的行政责任。第六章为独立董事的责任保护和激励,认为需要通过立法和相关实践使董事责任保护机制得以规范化、体系化,并且应当善用薪酬机制(强式激励机制)和声誉机制(弱式激励机制)激励独立董事适当履行其职责。第七章总结全书并提出简短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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