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雇主也希望根据市场状况和企业的生产能力在用工方面有一定的灵活性,他们关心的是工资的灵活性(即根据生产率和利润来定工资)、功能的灵活性(如对新技术较大的适应性)和就业的灵活性(即根据需求雇用和解雇)。对于个人和家庭而言,灵活性意味着就业的同时又能承担起家庭责任,还能够应付从业期间的各种变化,如失业、培训和职业变更,以及应对不大标准的生命周期。劳动者一方面和企业一样意识到,如果劳动力市场保持刚性,企业不能根据市场情况对劳动力的数量和结构进行调整,就会削弱其竞争力,企业一旦不行了,就业状况就会更糟糕。就业的灵活性对于雇主和劳动者来说都是需要的。另一方面,劳动者要求必要的社会保障使自己适应更高的灵活性,简言之,就是以安全性来保证灵活性。这说明就业灵活性与社会保障的安全性之间存在着可替代的关系。
一般来说,灵活的劳动力市场有利于经济发展,特别是在劳动者有机会从低生产率的工作转移到高生产率的工作的情况下。但是,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又会对劳动者及其家庭造成很高的成本。劳动者可能经历长期失业,而且即便再就业,他们还可能经历大量和持续的收入损失。劳动者需要社会福利制度的依托,然而在全球化激烈竞争的背景下,发达国家普遍意识到高福利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可能再维持下去了。在大部分国家的结构调整方案中,增加就业的灵活性和降低社会保障水平都是使劳动力市场适应新市场条件的方式。因此,在雇主调整灵活性和劳动者的就业安全感之间建立一种新的、合理的平衡,使之能为双方所接受,并在经济上可行,公共基金也能承受,这是需要建立良性循环的劳动力市场的国家要解决的问题。为了促进劳动力的流动,平衡劳动力供求,劳动力市场政策需要创新,需要通过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来实现广泛意义上的就业安全。在实践中,这个政策应与其他经济社会政策的改革相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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