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租而不嫁的“妻子”
其实,更多说的是“房地产”,“房产”与“地产”密不可分。没有地产就无处建房产,没有房产的地产一般也要逊色得多。房产与地产难以分开,房地产生意往往合在一块,就像夫妻一样,正如一句俚语所说:“(老)公不离(老)婆,秤不离砣”。
然而,我们国情特殊,土地一律归国有或集体所有,个人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对我们公民个人来说,实际上没有地产可言。我国1990年颁发的国务院55号令明确规定:居住用地的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70年,期满后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如果要续期,需再交土地出让金,再办手续。可见,千万别忘了:你现在取得这房子的房产证,并不等于拥有该房底下这片土地的所有权。盖房子最好也得先考虑:你打算盖使用70年以内,还是以上。如果到你手上,这土地的使用权已经过了十年二十年的话,那还不能按70年规划。
租妻子在中国历史上确有其事,名日“典妻”。届满,妻子得归还人家,但子女还可以留下。房产与地产同理。我们现有的“国宝”,有些是历史上的私房。如笔者家乡的“尚书第”,就是明朝天启年间兵部尚书李春烨的府第,因为典型体现了我国南方民居的建筑艺术,且保存完好,被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内外参观者日众。如果明朝也规定土地使用权只有70年,到期连地面建筑物和附着物也要由国家收回,李尚书会想建造使用300多年的房屋吗?
国家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负责人指出,我国的住宅发展呈现出六大特征:一是当前我国的住宅发展处于住宅总量的高速增长期;二是住房分配体制的变革期:三是住宅交易的活跃期;四是刺激住房消费各项政策的启动期;五是住房质量的提升期;六是住房生产建设的转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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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彩虹 建行总行董事会秘书、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投资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师范大学等兼职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