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土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弱
在规模制造业集群中,进人地方生产体系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技术水平较低,未能进人外资企业的供应链而无法获得学习的机会。外资企业只有在本土企业与其无直接竞争关系时才愿意进行技术转移,已转移的技术也多为生产技术而非核心的设计和研发,进一步加深了本土企业对外资企业在技术方面的依赖。虽然本土企业对外来技术的适应明显加快,但因高端技术被外资企业掌控,当地本土企业自主R&D的动力降低了,难以形成进行自主创新所需的资金与技术基础。根据2002年广东省专利信息中心和顺德科技局共同公布的《顺德家电领域专利态势分析报告》,顺德市2001年家电专利中发明专利仅占1.91%、外观设计占70.32%,家电总产值占全国的15%,而专利数仅为全国家电专利总量的4.22%,这表明顺德家电企业缺乏自有核心技术。
与发达国家的同类产业集群相比,我国规模制造业集群内的企业R&D少,缺少以创新为主导的本土大企业的支撑,虽然垂直配套能力强,但外资企业的根植性低、与本土企业间的联系少,因此集群创新网络的效率低、新产品的开发较为缓慢。日本和韩国企业用于消化吸收引进技术的资金是引进支出的3倍,而中国企业的此项支出一般只占引进资金的l/3,企业未能充分吸收引进技术,难以产生技术改进和反向技术转移。企业进行自主创新需要强大的资金投入能力、风险承受能力和广泛的技术储备,此类集群内的本土企业尚不具备这些条件,很难产生重大创新。
3.人力资源短缺
此类集群在全球价值链上的位置决定了群内企业的生产性质只是加工组装,企业的工人主要是来自中西部省份农村的年轻人,技师和管理人员受过高等教育,少数高层管理者来自海外。在发达国家,制度与包括强大的工会力量在内的社会压力使企业必须遵守社会责任,对劳动者的待遇有基本的保障。但由于我国的相关制度压力很小,许多外国企业没有执行在发达国家所采用的相关标准,而且一些外国企业通过检查位于我国的供应商工厂、监督质量,清楚地了解产品的生产成本,在本土供应商没有还价能力、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进一步压低了产品价格,社会责任被忽视了。普通劳动者的薪酬支付是基于劳动时间和件数,培训很少,仅有的也是在岗培训,仍实行泰勒制的管理方式。虽然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工伤和劳动待遇的诉讼日渐增加也是法律意识提高的表现[193],但劳动者的权益很少得到保障,工人的技能、待遇无明显改善,未能从地方经济发展中得到相关利益。实际上从2004年起,熟练劳动力和工程师的供给不足普遍存在,这不仅阻碍了企业的技术创新和集群的产业升级,从长期看还加大了我国的养老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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