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日:“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新中国民族法制自1949年启程,迄今已走过了六十年的历程。按照中国传统纪年的方式,六十年-个甲子,六十年一次轮回。逝者尚可抚,来者尤可追。过去六十年的民族法制有许多地方值得留恋、值得回味、值得珍惜、值得推崇,需要我们静下心来认真总结和反思。但回顾过去,是为了立足现在,更是为了信心十足地面向未来。现实的民族问题需要我们依法去解决,未来的民族法制需要科学设计、合理布局和不断完善。我们坚信:既然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法制已经上路,就更应该毫不动摇、步伐坚定地勇往直前,去谱写新的历史篇章,去迎接更加光辉灿烂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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