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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晚清州县诉讼中的审断问题:侧重四川南部县的实践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03696
  • 作      者:
    里赞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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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晚清州县诉讼中的审断问题:侧重四川南部县的实践》是以滋贺秀三、寺田浩明与黄宗智在清代州县审断依据问题上的争论作为切入点,依托几乎未被系统使用过的四川省南部县全清档案,研究晚清州县的审断问题的学术著作。全书以当时的中国而非现代西方为中心和主要研究视角,力图回到晚清州县审断的历史情境中去思考相关的问题。作者通过系统理论,查证有据的分析研究,创造性地得出州县审断是政务而非司法、州县审断的依据是多元一体、州县审断充满了灵活性等一系列开拓性结论,为对晚清时期法律史方面研究做出卓越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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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吴欣通过宝坻档案研究了清代的“兄弟争产”和妇女民事诉讼权利的问题。他发现:在诉讼案件的生成原因和州县的审断两方面,都明显表现出家庭伦理规范的影响。尽管这类诉讼主要是对利益的追求,但地方官司法判断的依据不仅仅是律例,州县审断中将“血缘亲情与家庭伦理的理解发挥到极致”,在审理兄弟争产的案件中,通过“兄弟自省的方式来实现诉讼的解决”是州县审断中采取的重要方式。在诉讼形成、解决的过程中,国家强制力和民间社会的自我维护都是维持社会秩序的重要因素,尤其在国家立法条款缺乏时,州县官对待民事诉讼常采取“典有明文,事有权宜”的审判原则。
    徐忠明对州县审断的依据、动机、心态和关怀,都有所涉猎,其使用的材料包括地方志、明清笔记、文学作品等,无论从研究的深度或广度而言,他都颇有建树。徐忠明认为,尽管传统中国社会存在着“无讼与教化的社会”理想,却面临着“好讼与健讼的社会”现实 “即使州县衙门以‘息讼’为理由拒绝受理案件,也非仅仅出于道德与无讼方面的考量,更有可能是因为司法资源的匮乏,乃至司法官员的懈怠。”结果,明清社会已经出现“诉讼爆炸”的景象。
    在各类诉讼中,“原被告双方和司法官员关心的焦点”,是“如何‘摆平理顺’纠纷,怎样‘和息’案件”。因此,“只有在所有调解全都失效的情况下,法律才会成为司法官员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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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问题:州县审断的研究与争论
第一节  既存研究与论争
第二节  考察视角与研究取向

第二章  背景:州县的职掌与审断规则
第一节  清代的州县
第二节  州县的职掌:靡所不综首在狱讼
第三节  审断的规则

第三章  实践:晚清四川的州县审断
第一节  重情与细故
第二节  告则理
第三节  理不一定准(审)
第四节  审不一定断
第五节  断不一定依律

第四章  反思:州县审断的依据
第一节  民间诉求:诉讼未必因律而起
第二节  审断灵活(上):在批词上的表现
第三节  审断灵活(下):在判词上的表现
第四节  多元一体:律例和情理的统一

第五章  角色:超越司法的思考
第一节  全权的父母官
第二节  州县的出身与知识背景
第三节  律例的特征与成文法的意义
第四节  制度基础:财政与人事的观察
结论
余论 晚清州县审断中的“社会”:越位抑或缺位
附录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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