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许可被许可人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其专利,被许可人支付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专利许可合同是专利权利用的主要法律形式。鉴于我国理论界把许可合同作为一般的技术转让合同对待,未能将其法律问题研究引向深人的现状,笔者通过借鉴物权法、专利法、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运用比较研究和实证分析的方法,同时结合传统民法理论对专利许可合同的法律问题加以探讨。全文共分六章。<br> 第一章为专利许可合同的基本理论,对知识产权许可的基本问题进行了探讨。<br> 第二章对专利许可合同的性质功能进行了分析。首先立足于专利权和专利许可使用权的权利特征分析,以此作为起点来分析专利许可合同的功能、性质。专利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在性质上属于支配权、绝对权,具有极强的排他效力;其与物权相比尽管有诸多的个性差异,但确存不少共性。物权法的基本原理对专利许可领域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不少德国学者将物权法的原理应用于工业产权的解释和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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