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实发展看,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给新世纪的法治全面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而且,新中国成立以来,历经政治动荡和经济改革浪潮之后,在更趋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随着人民民主权利和法律意识的增强,民主和法治也越来越成为时代和社会发展的一种客观需要。在民主法制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尚不完全适应的现实条件下,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既具有实践经验基础,也具有源自社会发展需要的强大历史动力。
从世界范围看,中国与世界的紧密关联性构成了现时代最显著的一个特点,国内与国际是当今中国发展的两个大局。在缺乏“世界政府”的意义上,近代以来的中国可以说处在一个“新的战国时代”。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与合作,从外在方面为构建富强、民主、文明的法治国家提供了历史动因。在日益频繁的国际交往和贸易中,在人权、环境、资源、金融等全球共同事务上,在台湾、西藏等受到国外势力干扰的国内事务上,法律连同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形式一起,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且,伴随中华民族的复兴,中国在国际和国内事务中将承担更多的国际法义务和责任,在国际争端的解决、国际法的形成和实施中将起到更为积极主动的作用。
从这样一种历史与未来、中国与世界的视角看待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历史意义和时代意义,我们才能更好地把握历史发展的大趋势,宏观统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各个方面,增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历史使命感和时代紧迫感,增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步伐。
(二)制定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总体规划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得到确立,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能力显著增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人权的法制保障机制正在完善和健全,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法治环境不断改善,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得到加强。同时,由于历史社会原因以及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我国法治建设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和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