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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老板要学会的73个用工风险规避方法
0.00     定价 ¥ 58.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JD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76318388
  • 作      者:
    朱权鑫
  • 出 版 社 :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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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朱权鑫,宏酷咨询、广州宏恩国际、广州普华国际、广州宏投国际董事长,爆款组织系统工具包、财税工具包、股权工具包研发者。创业十几年,担任100多家企业的管理顾问,对员工招聘、劳动关系确定、劳动合同签订、试用期管理、考勤奖惩、薪酬管理、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劳动合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法律风险规避问题,颇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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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是给企业法人、经营者提供管理、法律咨询的经管类书籍。随着“法治社会”和“维权”理念的快速普及,企业用工风险等级也越来越高。在这种大背景下,粗放式用工便会碰触到劳动法雷区,造成企业巨额经济损失。《老板要学会的73个用工风险规避方法》一书,从员工招聘、劳动关系确定、劳动合同签订、试用期管理、考勤奖惩、薪酬管理、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劳动合同变更和解除九个方面入手,逐个再现企业用工过程中的陷阱,逐条精解相关劳动法条文,为企业老板构筑用工风险防范的“万里长城”。本书通过真实劳动争议案例再现、老板用工失误要点分析、法律条文精辟解读,为有志于创业或者正在创业中的老板们,提供超级实用且易于操作的用工风险规避方法,帮助企业铸就用工坦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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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固定招聘形式,避坑“信任危机”
未领取营业执照,企业招人营业,等于非法用工吗?
为招到好员工,对应聘者身份进行筛选,是捷径还是陷阱?
承诺给予高额待遇,员工入职后却不兑现,能这样招人吗?
未履行告知义务,被新员工告上法庭,企业冤枉吗?
为省钱省事,可以委托无证中介机构招聘吗?
应聘者能力出众,但和其他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录用后有什么法律风险?
offer和劳动合同内容不同,员工要求履行offer约定条款,企业能答应吗?
丧失经营主体资格,企业继续招人,会产生什么后果?
第二章 劳动关系确定避险手册
雇用了一个人,企业和他之间,就一定是劳动关系吗?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吗?
劳务关系下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一点关系都没有吗?
劳务派遣员工出事,企业觉得和自己没关系,是对还是错?
正式员工工资高,被派遣员工工资低,企业需要补差额吗?
实习生毕业后要求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正式员工权益,企业如何回应?
工作任务外包,企业和外包雇员存在劳动关系吗?
以加盟方式扩大经营,加盟企业员工和总部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吗?
第三章 巧设劳动合同,避免碰触“争议陷阱”
已发送录用通知书,应聘者承诺接受,企业可以反悔拒其入职吗?
未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能随时和其终止劳动关系吗?
员工入职后,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能立即解雇他吗?
招聘女员工,在劳动合同中限制其生育,可行吗?
假设某种情景,拟定排除条款,企业可以规避安全事故责任吗?
只有人力资源部签字,未加盖单位公章,劳动合同的效力会降低吗?
倒签劳动合同,员工要求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必须给吗?
员工差几天就能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降低用工风险,企业能将其解雇吗?
第四章 试用期避雷法则
非全日制用工,却设立试用期,可行吗?
想要掌握主动,企业与新员工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精明还是昏头?
企业故意设置较长适用期,出现争议后,要支付赔偿金吗?
试用期给低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吗?
试用期内未进行考核,试用期结束后,可以立即解雇员工吗?
试用期签有竞业限制协议,期满辞退后员工要求经济补偿,合理吗?
试用期员工经常迟到,企业可以以此为由将其开除吗?
以见习期替代试用期,降低用工成本,可行吗?
第五章 警惕考勤和奖惩纠纷陷阱
考勤和奖惩制度实施之前,必须公示吗?
存在多种考勤方式,仅凭其中一种,可以认定员工违纪将其开除吗?
违纪行为没有详细列明,未设兜底条款,有何法律风险?
员工无故旷工三天,企业未通知工会将其解雇,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为提升工作效率,员工绩效考核不合格扣工资,是鞭策员工的好办法吗?
员工工作失误,造成较大损失,企业可以要求其赔偿吗?
员工严重违纪,为消除安全隐患,可以和其解除劳动关系吗?
分级管理员工,实行末位淘汰,企业承担风险吗?
第六章 做好薪酬管理,莫在工资上栽跟头
未能及时发放工资,员工辞职后索赔,企业应该给吗?
员工违反规章制度,企业以降薪作为惩罚,可行吗?
员工做了其他岗位的工作,要求补偿工资,合理吗?
资金暂时周转困难,用实物替代工资,符合劳动法吗?
员工技能提升培训后立即辞职,企业要求其赔偿,是否合理?
为降低用工成本,公司定额约定加班工资,可行吗?
员工未休年假,离职后讨要经济补偿,企业该给吗?
员工中途离职,年底想要年终奖,可以不给吗?
第七章 用好社会保险,消除后顾之忧
和员工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协议”,就能避免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真的吗?
试用期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转正后再说,这样可以吗?
社会保险费缴纳太麻烦,折费给员工,合法吗?
不全部覆盖,只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费,真的省钱吗?
锚定所在地最低标准,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行吗?
暂缓期后未补缴社会保险费,员工辞职索要赔偿,合理吗?
员工主动放弃社会保险,之后又反悔,企业应当怎么办?
工伤保险赔付后,员工或员工家属又要企业赔偿,合理吗?
第八章 用好“双赢”思维,快速消除劳动争议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又突然反悔,企业需要赔钱吗?
值班按照加班算,员工索要高额薪酬,企业要如何应对?
员工能力不足,解除聘用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企业蒙受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吗?
待岗在家,却要求企业支付生活费,搞错了吧?
女员工生产休假,要求支付全额工资,给还是不给?
企业停工停产,员工索要全额工资,合理吗?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员工辞职后讨要加班费,是否要额外给钱?
第九章 做好劳动合同变更和解除,避兔员工恶意仲裁
企业改制后,老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如何应对?
企业分立或合并后,员工要求执行原劳动合同,法律支持吗?
企业要改变劳动合同中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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