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少数民族受教育权保护研究的意义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中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对人的个性发展和社会发展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接受教育对于每个公民维护自己的独立人格与实现自由和人权至关重要。教育之所以变得日益重要,不仅是因为教育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利器,是最下层的人们进入社会中上层的合法的途径之一,而且是因为接受适当的教育对于最适当地使用财产以确保适当的生活水准,对于确保人们获得令人满意的工作和在工作中发挥出色;对于最适当地使用源自财产、工作或社会保障的收益以达到相当的生活水准具有紧密的联系。“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目的在于使公民能宽容和尊重他人人权,自由发展他或她的个性和尊严,积极参与自由社会,.提供其创造财富的能力,以使其能体面地生活,提高生活水准,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一员。”①一个人民受教育水平普遍不高的国家不可能实现政治或者经济上的繁荣,哈耶克曾经说过,民主不可能在部分文盲的人民中实现,除非在最小的地方范围内。只有通过提高公民文化水平,为公民提供开放、理性的价值和确定的目标,才能增强公民的参政议政能力,才能保障政治经济文化的繁荣。因此,对于少数民族地区公民来说,受教育权也是他们提高自身文化水平、提高个人修养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少数民族地区公民接受更多、更好的教育才能不断提升整个民族地区的文化水平,才能对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文化发挥巨大的作用,缩小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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