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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唐宋分家制度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100071574
  • 作      者:
    邢铁著
  • 出 版 社 :
    商务印书馆
  • 出版日期: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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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从社会经济史的角度考察分家制度,是想说明一个看似简单所以很少有人深究过的问题:人们的家庭是用什么方式一代一代传延下去的?
  家庭与家族不同,家族可以无限期的存在下去,家庭则有时限性,一般只能存在三、四十年的时间。人们都忌讳自己身后门户灭绝,都有把家庭门户传继下去的本能愿望。分家,确切地说应该叫做“传家”,就是家庭门户的传继方式和过程。一般家庭的分家有两个内容,即家庭财产的析分和家庭门户的继立,前者只是手段,后者(也称为“宗祧继承”)才是分家的真正目的。各种不同的家产继承方式和制度,就是为了适应不同状况的家庭的门户传继需要而形成的。
  这里所说的各种不同状况的家庭,不是社会学上按家庭结构所作的分类,也不是通常所说的不同阶层的家庭,是按照用什么人来传继家庭门户划分的,因为传继家庭门户首先需要有人作“后代”;作为传继家庭门户的“后代”的人有三种,家庭也可以相应地归纳为三类:有亲生儿子继产承户的家庭、需要女儿继产承户的家庭和需要立嗣养子继产承户的家庭。本书就按这三类家庭依次分为上中下三篇,具体考察一下各类家庭的分家过程和相关家庭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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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并且也难以长久维持,能做到父母在世的时候不分,然后一次性分清就很不容易了。这种大家庭人口多,人际关系复杂,隋朝时候一个叫长孙平的人主持一个同居共财大家庭,曾私下对人说:“不痴不聋,未堪作大家翁”$,当这种大家庭的家长必须有装聋装傻不生真气的肚量。还有唐朝的张公艺,是当时最负盛名的义居大家庭的家长,唐高宗问他治家之道的时候,他老泪横流,连写了一百多个“忍”字。特别是媳妇们经常闹矛盾,成了分家的鼓动者,隋朝瀛州刘君良“累代义居,兄弟虽至四从,皆如同气,尺布斗粟,人无私焉”,但其妻子用家雀争斗的例子劝刘君良分了家;宋代姑苏冯氏三兄弟同居很和睦,老三结婚后媳妇想分开过,就对老三说“今仲常欲私我。……季怒,遂逼其兄析居。”该分不分还有可能闹出人命,宋代叶元的“同居兄乱其妻”,被叶元“缢杀之,又杀兄子”。即使不这么极端,弟兄们想长期同居共灶也很难做到。隋朝的元褒“家素富,多金宝”,少年丧父之后一直和哥哥们过活,哥哥们商议分家的时候他“泣谏不得”,只好“脱身而出”,什么也没要。宋代的李吕记载其家的分家情况说,父亲死后寡母持家,与叔伯们在一起生活,“赀粮诎,略无彼此之异,复积其余以广阡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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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言
上篇 儿子析产承户
一、诸子平均析产传承门户
1.多次性和一次性析分方式
2.庶生子的分家权益
3.绝对平均的析分原则
4.分家文书简说
二、亲兄弟分家后的家庭关系
1.家产的连带
2.亲情的约束和责任

中篇 女儿继产承户
一、有子嗣之家女儿间接继产的情况
1.南宋女儿继承权问题的再考察
2.奁产陪嫁
二、无子嗣之家女儿继产承户的两种方式
1.立嗣外甥外孙
2.招婿入赘
三、女儿继产承户与堂兄弟家庭的关系

下篇 养子继产承户
一、立嗣继产方式下的门户传承
1.养子的选择范围
2.立嗣的手续和文书格式
3.立嗣继产与门户传承
二、遗嘱-立嗣继产方式下的门户传承
1.遗嘱与立嗣方式的合一
2.遗嘱的方式和手续
3.遗嘱的履行与门户传承
余论

附录 从分家制度说家庭所有制形式
主要参阅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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