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婚介机构向征婚者收取的费用主要有两种:入会费和单次介绍费。由于没有明确收费项目和统一收费标准,从全国范围看,许多省市都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收费混乱现象,入会费从数百元到数千元不等,单次介绍费少则数十元多则上百,一切皆由婚介机构“随心所欲”。非法婚介机构之所以能够轻易地利用婚托来欺骗消费者,原因在于它充分利用了收费混乱提供的便利条件,具体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先收费后服务的“行规”使非法婚介机构能够轻易地利用婚托骗取征婚者的钱财。目前,婚介机构向征婚者提供征婚服务时,出于获取较大利润的目的,它们都会百般劝诱征婚者选择会员制婚介服务,这种服务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先收费后服务,即征婚者在按婚介机构规定的收费标准交纳完入会费后,才可以享受由其提供的征婚服务。非法婚介机构正是充分利用这一“行规”所带来的便利,通过编造虚假的征婚信息为婚托打造“优秀”男人或者女人的“金身”引诱征婚者自投罗网,以达到骗取征婚者钱财的目的。另一方面,假借“收费低廉”的法宝为婚托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从相关报道看,为了贪图便宜,一些征婚者在选择婚介机构时首先考虑的是收费问题,“收费低廉”对于许多征婚者具有很大的“杀伤力”,非法婚介机构正是抓住了这部分婚介消费者贪图便宜的致命弱点,通过比正规婚介机构少一半甚至更多的价格将这部分婚介消费者吸引过来,再利用经过“精心包装”的婚托引诱征婚者上当受骗。
最后,征婚者不当的择偶观念使婚托有机可乘。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越来越富裕,观念也在悄无声息地随之发生变化,具体到择偶领域,许多人的择偶观念开始发生转变,越来越多的人将择偶的重心放在物质条件方面,那些既“英俊潇洒”又“有车有房”的“大款”或者“漂亮年轻”又“精明强干”的“富婆”成为许多征婚男女的首选,而对真正的感情以及对方与自己在个性、生活态度、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匹配和相容忍程度则很少予以足够的重视。这种只重物质不重精神的不当择偶观念客观上为那些居心叵测的不法之徒利用婚介实施违法犯罪提供了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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