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清末以来的维新求变过程,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一个政体选择过程。①从康有为、梁启超效法英国和日本的维新变法,孙中山仿效法国的辛亥革命,到毛泽东学习苏俄的社会主义革命,都可视为在中国建构现代民族国家在不同阶段的政治实践,但建立现代国家的任务依然没有彻底完成。“三三制”抗日民主政权即是抗日战争时期政权建设的一次政治实践和政治演习,它在处理各阶级政治关系方面的分配设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体建设的重要借鉴资源。正是在这次政治实践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一起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开创了共和国,确立了一种崭新的政权形态——多阶级合作的联合政府,扩大了政权的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但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由于种种原因,这一良好制度设计未能得到继续坚持和发展。“文革”中遭到彻底破坏,被迫中断。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社会形态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政治形态上迫切需要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变化与调整,这是一个自然演进的过程。因此,在政治制度层面需要不断发掘本土资源,丰富和拓展其内涵,使国家建设得到全面展开。人民政协制度作为其中最富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和经验应该得到重视与开发,并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运作,这样,不仅能够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体的民主本质从另外一个方面得到充分体现,同时,也能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体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人民政协的组成不同于人大,其成员不完全是由于地域而产生的,它考虑到了人们因职业、民族这些区分,这样就增加了一种代议机构,使社会各界的声音反映得更加充分。②在这个制度成长的过程中,人民政协经历了从代议机构向统一战线组织再到基本政治制度的转变历程,在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三大职能过程中得到成长和提升,可以说,人民政协制度已经成为中国政体的组成部分,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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