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方式与经济增长方式也是一脉相承的,不是对后者的替代,而是以后者为核心,从更广阔的视野寻求通过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来实现发展目标的途径。因此,深刻理解经济发展方式需以深化领悟经济增长方式为逻辑起点①。
依然需要说明的是,把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上升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然后再扩大为发展方式的转变这是发展逻辑的必然要求,在这个要求的内容中一定不能把增长等同于发展,一定不能把发展等同于经济发展。这才是发展的辩证法和方法论。离开了这一条,我们的增长也好,发展也罢,都会偏离科学的轨道。都会成为不合逻辑的进而不合伦理的发展。
贾:郭老师这个说法进入到了发展的实质。我们认识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命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是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替代,而是针对经济增长在新时期出现的突出新问题,在视野和内容上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继承和拓展。它除了回答在转变增长方式所强调的在要素投入方面用什么方法做大“蛋糕”的问题,突出了在发展的道路上用什么样的经济结构、以什么样的环境代价做大“蛋糕”的问题,更能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更有利于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有利于破坏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体制机制、破解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②。
4.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方向
王:发展本身就是包括经济增长、结构改善、相互协调、社会和谐、人的全面进步、人与自然和谐在内的,内涵更广泛、更丰富的概念。我们的发展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科学发展观是全面的发展观,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实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共同进步和社会的和谐发展。由经济发展的目的的规定性就必然延伸到对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全面发展的方式界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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