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商(约公元前1600~前1046年)是奴隶制度占主要地位的时代,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阶级阶层关系比较简单,即由贵族(商王、王室宗族、官僚和诸侯邦伯等)、平民(与贵族有一定血缘关系的自由民)和奴隶两大阶级构成。商政治简单残暴,奴隶主把奴隶当成财物,对奴隶进行极其残酷的剥削压迫,既挫伤奴隶生产的兴趣,又迫使奴隶起来反抗;嫡庶制既容易引起嫡子之间的争夺,又容易造成庶子起事。当时,出现了有一定知识的巫和史,二者都代表鬼神,王权借鬼神强化。在巫、史指导下的商政治,从整体上说比较愚昧、迷信和简单残暴,缺乏自觉的政治思想和政治指导。
商末期发展起来的周国,建立封建制度,促进生产力发展,实现富国强兵,推翻奴隶制的商,建立西周王朝(约公元前1046一前771年)。据史书记载,武王、周公、成王先后分封七十一国。西周通过分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确定位次的尊卑;通过分出内服(指在中央任职的各级官吏)、外服(指被封在王畿范围以外和边远地区的贵族、侯伯),确定贡赋的轻重。
西周之所以实行分封制,主要是因为灭商后,统治区域陡然扩大,王室作为核心必须建立藩屏、属国,分区统治疆土;在边远地区建立据点,抵御外族侵略,护卫内土;建立以王室为核心的层层分封制度,使天下疆土归于一统,通过层层贡赋壮大国家力量,统揽天下。这种制度在当时是历史性的进步,符合历史发展趋势,对于生产发展、社会稳定以及政权巩固都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在以封建土地所有制为主的经济基础上,西周社会的阶级阶层进一步细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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