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因素对于村庄纵向社会结构无疑是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陈翰笙在利用阶级分析法对华南土地占有与租佃关系,以及地主经济、政治地位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重点强调了财富在村庄纵向社会结构中确定层级秩序的基础性作用(1984)。其推论还包括,通过革命改变这种层级结构是可欲且不可避免的(1984:引言,12)。与主张革命的陈翰笙不同,主张以文化改良的手段来改造乡村社会的梁漱溟,对村庄纵向社会结构的判断自然也不同。梁漱溟认为,乡村的财富分化是存在的,但由于社会结构有“伦理本位”的特征,依据“共财之义”、“分财之义”而使得财富具有平均化倾向(2006c:83—84)。再则,遵循文化改造的思路,他还强调道德、权威在村庄纵向社会结构中具有重要意义(2006b:173—174)。与梁漱溟不同,沃森强调在宗族模式盛行的同时,阶级分化是不容忽视的(2008:230—241)。较此更为不同的观点则认为,以财富为中心的社会分层并不是传统乡村社会结构的特征。例如,秦晖认为“关中无地主”(2001),卢晖临也提到了“没有地主的村庄”(2003)。
与以上分析思路不同,费孝通较为侧重从亲属结构与文化因素相结合的角度研究乡村社会。在村庄纵向社会结构上,费孝通认为财富分层是很明显的,但诸子平均、以多继少的继嗣制度具有平均财富的作用(1999c:146)。此外,费孝通还十分强调宗族权威、文化水平和道德品行在社会分层中的意义(1999d:322、370)。可以说,在此种分析思路下,村庄纵向社会结构除了在以土地为中心的财富上体现出来以外(1999a:256),更重要的是表现在权力格局和道德秩序上。与此类似,许娘光和杨懋春都提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在社会流动中为何存在“富不过三代”的现象。杨懋春认为这与“勤俭持家”这一文化规则难以在家族中持续坚持有关(2001:129),而许娘光认为这是村民过度依赖祖荫、个人人格教育缺位而致的结果(2001:6—8)。不过,通过论证绅权较强的世代延续性,潘光旦指出了村庄纵向社会结构在权力格局和文化地位上稳定性的一面(1995:375)。后来,吴晗(1988:66—70)、费孝通(1999d:472)、胡庆钧(2006:86—92)、瞿同祖(2003b:293—297)等人关于绅权的分析也证实了这一点。
综上,在村庄纵向社会结构认识方面,除了经验材料上的空间差别之外,主要是分析思路上的区别,争论集中在经济或文化的分析上。但凡从经济与文化相结合的角度分析,大体上对村庄纵向社会结构中分层标准的多样性是认可的,除了财富之外,权力、文化和德望也都是重要标准。不过,在较硬性的经济分层和较软性的其他分层之间,是以何种机制为纽带相结合的,以及如何维系层级间秩序,则仍颇值探讨。
其次,在村庄横向社会结构方面,家庭以及人伦标准的重要性已无争议,只是对具体的关系模式有不同总结,对维系这些模式的机制也有不同的看法。在显性的组织性因素和隐性文化因素之间考察这些机制,则尚待更进一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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