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王信贤认为,中国内地虽然各类社会团体涌现,但其国家社会关系是建立在国家权力对民众生活渗透这一前提下的,政府透过基层权力组织将社会团体与政府治理目标结合在一起,换言之,社会组织的发展与运作是紧密镶嵌于国家机构内,就此而言,各式各样民间组织的出现并非是完全自发、由下而上的社会运动,而是有鲜明的国家色彩,而这正是“统合主义”的观点。统合主义论者强调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确实发展改变,但逐步出现的并非是市民社会,而是一种“统合主义”结构。统合主义强调社会组织只是国家机关的延伸,国家无所不用其极地去形构、控制社会团体,防止其问无序的竞争,而使社会利益的表达高度组织化与制度化。就此看来,“国家统合主义”似乎颇符合目前中国内地的国家社会关系,其中也有不少精辟的研究证实此种发展趋势。而在中共十六大的党章修正案中,第二十九条增加了“在小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中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有利于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切实有效地覆盖全社会的各个领域,”也在实践上证实了这种观点。但这种论述似乎只看到国家统合与控制能力的伸张,却忽略了国家与社会组织间的实际互动,一方面忽略了部分社会团体的自主性;另一方面,过于强调国家由上而下力量的同时,往往会将国家视为统一的整体,而忽略了国家内部的分裂性(王信贤,2007)。<br> 在对上述研究观点进行深入讨论的基础上,王信贤的主要看法是,在社会团体与政府间的关系上,市民社会与第三部门的观点,强调的是社团具有相对于国家之外的活动空间与自主性;国家统合主义的观点则是倾向于“制度化的利益表达”,社团与国家间的密切联系。上述两派观点在“社会部门自主性”上虽有南辕北辙的差异,但未将国家内部的分裂性列入理论考虑却是一致的。因此,需要提出观察中国内地社会团体的新角度——自利官僚竞争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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