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的价值观<br>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内地的各种社会资源都掌握在政府手中,政府牢固地控制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当时的社会环境无法提供NGO生存所需的空间和资源,而那时所谓的“NGO”只是一些具有政府编制和行政级别的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br> 改革开放后,中国内地的经济、社会和政治都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在社会领域,法律政策的有限开放为:NGO的生存创造了制度空间,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需求则促成了NGO的蓬勃发展。然而,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中,政府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现状并没有改变,政府的价值观在很大程度上形塑了NGO的价值观。<br> 政府关注的是社会整体的和谐健康发展,并且始终把社会稳定作为首要考虑。社会的稳定是维护统治的充分条件,如果一个NGO公然以敌对政府的姿态出现,那么其将势必成为政府打击的对象。另外,自改革开放以来,政府一直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政府的工作考核中,GDP一直是衡量官员政绩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指标。政府一方面致力于维护社会稳定,一方面把经济建设作为工作的重头戏,这是各级政府一致的工作原则,任何影响这两个原则的事情,都会引起政府的密切关注和干预。因此,NGO要与政府合作,首先至少要认同政府的价值观,只有如此才能取得政府的信任,合作才有可能。其次,NGO的实际工作,也必须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建设。<br> 同时,政府并不是一个笼统的抽象概念,政府是由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和不同的政府官员个人组成的。政府内部不是铁板一块,不同的政府部门、不同级别的政府和不同的政府官员之间也存在价值观的差异和利益冲突。在NGO与政府合作的过程中,政府内部的这种差异在一定程度上为合作策略的运用创造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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