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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社会权的可诉性及其程度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37608
  • 作      者:
    龚向和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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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龚向和,1968年生,湖南省隆回县人,法学博士、博士后,博士生导师,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东南大学宪政与人权法研究所所长,瑞典隆德大学(Lund University)访问学者,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兼任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已出版个人专著《作为人权的社会权——社会权法律问题研究》、《受教育权论》,合著《人权法若干理论问题》等4部,主编、参编教材10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
  最近几年作为负责人主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社会权的可诉性及其程度研究》、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民生保障的国家义务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项目《现代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与民生保障问题研究》、司法部重点项目《人权法的理论和实践》、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从民生改善到经济发展:社会权法律保障新思路研究》、司法部一般项目《中国农民宪法权利平等保护研究——以农民人权为视角》、中国法学会项目《劳动权保障的国家义务研究》、中国行为法学会项目《地方民生立法的基本架构研究》、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司法保护:全球与比较的视角》、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项目《法治视野下的江苏农民工民生保障体系研究》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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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中国法学学术丛书:社会权的可诉性及其程度研究》中国法学学术丛书不仅包括过去已经出版、重新修订的著作,也将更多地纳入最新的研究成果。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对当下中国的法学问题的研究,已经成为学界普遍认同的研究主题。纳入中国法学学术丛书的著作,不仅将具有原创性和较高的理论品质,而且还将具有新颖性,包括新观点、新知识、新方法、新视角和新资料。我们希望这些著作可以繁荣和推动学科的发展,对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有所贡献。希望学界给我们批评、建议,帮助我们把这套丛书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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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本书作为向和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主要成果,是其社会权研究走向成熟的标志。该书以宪法学、国际法学、法理学等多学科视角,从理念、制度与运作三个方面,在国际、区域和国家三个层次的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社会权司法保护经验,结合中国社会权司法保障实践,提出了符合中国社会发展要求的社会权可诉性理论,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
  ——李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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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美洲各国公民和非政府组织便积极依法对各国政府侵害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行为提起申诉,美洲国家间人权委员会和美洲国家间人权法院便肩负起神圣的使命,积极开展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为进一步规范美洲国家组织的人权实施机制,美洲国家组织大会于1979年通过了《美洲国家间人权委员会章程》和《美洲国家间人权法院章程》,美洲国家间人权委员会和美洲国家间人权法院分别于2000年和2003年制定了各自的《程序规则》。美洲国家间人权委员会于2002年和2006年对《程序规则》进行了两次修改,而美洲国家间人权法院也于2003年表决通过了《程序规则》,规则于2004年1月1日生效。
  由于美洲地区既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又有发展中国家,而且《美洲人权公约》及其补充议定书是根据国际人权宪章和《欧洲人权公约》制定的,所以美洲区域性人权保护的内容既包括公民和政治权利,也涉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既规定了权利又规定了义务;既规定了国家的义务又规定了个人义务;而且还对个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作了专门阐述。与欧洲不同的是,美洲国家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纳入人权保护范畴时,没有对之加以太多限制和保留,这与美洲地区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努力是分不开的。《美洲人权公约》在序言中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摆在公民和政治权利前面,这是该公约的一大特点,也表明了《美洲人权公约》缔约国不同于欧洲的基本人权观念。当然,美洲区域性人权保护的内容也存在一些缺陷。例如,美洲人权文件虽然规定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并强调个人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但仅限于抽象的原则,而无具体适用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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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言

第一编 社会权的可诉性及其程度:理念探究
第一章 可诉性概念
第一节 狭义的可诉性
第二节 广义的可诉性
第三节 两个层面、两个维度的可诉性
第二章 社会权的可诉性程度:权利理论侧面
第一节 消极权利与积极权利侧面
第二节 社会权的司法效力侧面
第三节 社会权保护方法侧面:权利的“一体化方法”
第三章 社会权的可诉性程度:国家义务层次理论视角
第一节 国家义务之于公民权利之价值
第二节 社会权的国家义务内容体系
第三节 社会权的国家义务可诉性程度

第二编 社会权的可诉性及其程度:制度分析
第四章 社会权的可诉性及其程度:全球层面立法实践分析
第一节 联合国决议的认可
第二节 一般性国际人权公约的确认
第三节 特定国际人权公约的确认
第五章 社会权的可诉性及其程度:区域层面立法实践分析
第一节 欧洲立法实践分析
第二节 美洲立法实践分析
第三节 非洲立法实践分析
第六章 社会权的可诉性及其程度:国家层面立法实践分析
第一节 宪法规定了社会权,并确认其可诉性
第二节 宪法没有规定社会权,但确立了司法审查
第三节 宪法规定了社会权,但只作为国家政策指导原则
第四节 普通立法对社会权可诉性的规定

第三编 社会权的可诉性及其程度:运作分析
第七章 社会权的可诉性及其程度:国际层面司法实践分析
第一节 人权事务委员会的司法实践
第二节 其他国际人权监督机构的司法实践
第三节 国际层面社会权司法保护的限度
……

第四编 中国社会权的可诉性及其程度:比较与借鉴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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