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的疑惑
再看今年备受关注的杭萧钢构案件。以下是几个关键的时间节点:2月12日开始突然爆发,股价连续3个涨停;2月15日,杭萧钢构发布公告称与中基公司签署金额344亿大单;2月15日,第一次复牌后又是连续3个涨停;2月27日,杭萧钢构开始停牌,停半个月;3月13日,杭萧钢构再次公告确认签订344亿合同。当天股票复牌后,又是连续4个涨停;3月19日,上证所对杭萧钢构实行停牌处理;至此,杭萧钢构10个交易日股价飙升至10. 75元,累计涨幅159%。
令人倍感疑惑的是,在监管部门对该只股票进行查处期间,股票居然一度复牌交易。复牌之时,不乏新人市的投资者误认为监管部门查处之后,该股没有问题所以才复牌的。更令人费解的是,时间已过三月有余,监管部门却迟迟未公告查处结果,也未开出罚单。
当然,行政处罚作为事后惩戒措施,固然与违法违规的发生存在一定时滞。而且,我国监管部门受人员编制、执法素质和执法程序等影响,的确无法对数以千计的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中介机构及其他责任人及时作出处罚,何况许多案件本身扑朔迷离,难以一时厘清,故而行政处罚存在一定时滞是正常的,而且不难为公众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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