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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宪法与行政法论坛.第五辑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38704
  • 作      者:
    王学辉主编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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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宪法与行政法论坛(第5辑)》主要内容包括:论北京大学2003年“教师聘任制改革”的违法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横向配置之反思与重构、行政法学视野下的精神病人法律制度分析、危险防止型行政不作为中的责任承担问题研究、公众参与视角下问责官员复出机制的重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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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3.行业从业资格的审查权
    行业从业资格的审查权是指但凡拟从事某一行业的工商业企业法人(包括律师、会计师等特殊行业的个人执业者)其设立、变更、注销以及年检登记等事项均需先经行业协会出具审查意见,方可到工商机关办理相应登记。若未经行业协会审查或者行业协会未审查通过的,则无法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从业资格的审查权是增强行业协会对行业发展以及共同体成员约束力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有利于行业协会维护行业信誉和提高行业供给产品的质量。行业协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接受政府委托,开展行业准入的资质资格审核和评估,有效分配行业资源优化布局。这种本质上的监督审核权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行业成员对行业协会的尊重和依赖,有利于行业协会开展行业的规范治理活动。
    4.秩序提供和维护权
    纠纷调解和惩戒制裁权是行业协会规范治理权中最为重要的一项权能。行业协会在行业公共秩序紊乱的情况下为行业提供秩序控制和预期利益安排,并合理的调节和分配资源,以此建构和谐有序的行业发展秩序和利益格局。行业协会可以建立行业仲裁委员会,用以解决同行业的企业之间、不同行业的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对违反行业规范,实施不正当竞争或欺诈行为、损害同行和消费者利益的企业,行业协会可采取惩罚措施,直至取消其会员资格、禁止在本行业从业。行业协会获得这些授权或委托职能后,协助政府对行业发展和行业秩序进行规范,有效达致规范行业公平竞争秩序、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和塑造行业良好形象的目的。此外,纠纷解决机构比如法院、消费者协会等应当充分重视行业协会的纠纷解决功能。行业协会可以与纠纷解决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和利用行业协会的专业、信息、人才优势,对涉及本行业的纠纷,尤其是关涉专业技术的纠纷,提供咨询意见、出具技术报告等,协助法院、消费者协会等机构有效化解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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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公法理论与争鸣
中国行政法律制度的三十年变迁历程
裁判效力制度之再铸
当代中国行政法学学科体系的反思与重构——以“三元论”为基础
中国公众参与的群众观思考
论以“法”与“非法”为基准的行政法系统之建构

宪法前沿问题研究
我国死刑制度的宪政抉择——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
论北京大学2003年“教师聘任制改革”的违法性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横向配置之反思与重构
我国行政调解制度现实、困境与制度化、规范化路向
行政法学视野下的精神病人法律制度分析
危险防止型行政不作为中的责任承担问题研究
公众参与视角下问责官员复出机制的重构

行政法适用研究
中国行政审判自我意识的觉醒及发展
地方政府放权的法律思考——对《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现代新昆明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及昆明市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
反思与突破:保障性住房立法取代住房保障立法路径探析

域外法与比较法研究
日本宪法学界关于基本权保护义务论之论争
两岸行政程序中委任、委托、授权之比较研究

硕博论坛
政府雇员制解析——以中国人事改革实践为背景
论规范具体化行政规则在行政程序和行政诉讼中的效力——析一起
药品注册行政审批案件
合作治理模式下行业协会发展路径研究
公租房租赁合同的性质分析——以重庆市和深圳市公租房租赁合同为样本分析

译著与书评
关乎美国行政之法
宪政国家之根基与驱动力——《宪法与公民教育——公民教育与中国宪政的未来》介评

公法学术研讨会
“中国行政法律体系的形成与完善”学术研讨会
编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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