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西方(罗马)教会在欧洲的发展
一 基督教在不列颠诸岛的传播
不列颠诸岛在罗马帝国统治时期是它的一个边远省份。罗马派驻的官员和军队对岛上的土著居民布列顿人实行殖民统治,但当地居民仍然保留了许多本民族的特点。
随着不列颠同高卢和地中海沿岸各城镇的密切往来,基督教也传入了不列颠,主要港口城市格拉斯顿伯里(Glastonbury)甚至成为早期基督教的圣地。布列顿人中的一支克尔特人也渐渐建立了教会。314年在法国的阿尔勒(Arles)召开宗教会议时,就有不列颠的3位主教参加,他们分别代表伦敦、约克、林肯三郡。君士坦丁大帝扶植基督教后,基督教在不列颠有了进一步发展。4世纪末,罗马帝国势力日衰,为抵御外族入侵,逐渐将驻不列颠的罗马军队和官吏撤回高卢,布列顿人恢复了原有的氏族制。不久,该岛的东南部被不信基督教的盎格鲁一撒克逊人和朱特人占领,布列顿人被赶往岛屿的西部和北部,于是克尔特人的教会逐渐衰落。
432年,罗马教会派布列顿人帕特里克(Patrick,389-461)去爱尔兰传教,并任命他为爱尔兰主教。帕特里克到爱尔兰后,积极活动,按氏族建制建立教会,设置教区。帕特里克死后,爱尔兰教会发展成一套以修道院为中心的教会体制,修道院院长和主教均由氏族首领的家族成员担任。主教职权是授任圣职,其他方面均须服从修院院长。在这种体制中不设主教管区,修道院不仅是教牧中心,而且也是学术、教育中心,培养出了不少既有学问又有传教热忱的传教士,分布到苏格兰、英格兰和欧洲大陆,推动了基督教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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