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世界上开发利用地下水最早的国家之一。据考古资料证实,早在我国仰韶文化的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就有了水井。由浙江省余姚县河姆渡村遗址的挖掘资料可知,距今约5700年前,已经广泛地会凿井取水,凿井的技术已达到一定的水平。由河北省藁城县台西村发现的商代遗址可知,距今3500多年前,已经使用了结构复杂的木质井盘。在距今2000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代,凿井技术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在四川自贡一带有凿井深达数百米的盐井,并有取出地下卤水煮盐的文字记载,可以说这是世界上在岩石中开凿的第一批深井。管仲在《管子》一书的地员篇中,曾对不同土质、不同地形条件下地下水的埋藏和水质做了系统的论述,表明在当时对地下水的分布已有了相当深刻的认识。在汉武帝时代(距今约2000多年),修筑的陕西渭北高原上的“龙首渠”是我国最早利用井渠结合进行农田灌溉的典型范例,据记载,井深可达130多米。可见生息在黄河流域的劳动人民,早已有效地开发利用了地下水作为生活和灌溉用水,并且还对地下水进行了论述。驰名中外的新疆“坎儿井”的构筑利用[4],表明我国劳动人民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直至今日仍不失为开发利用地下水的有效措施之一。
1949年以前,我国只有局部地区开发利用地下水,而且大多数是广大农村,利用浅井解决人畜用水,开采量非常有限。中国大规模地开发利用地下水是20世纪50年代特别是70年代以后。据1961年统计,华北地区的冀、鲁、豫三省各类井灌类水井达11万眼;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初,主要有北京、西安、包头、保定、上海等少数大中城市开采地下水,作为城市供水水源;20世纪60年代初期至70年代,北方气候连续干旱,为满足农业灌溉的需求,普遍开展了大规模抗旱打井运动,黄淮海平原等地区地下水开采量急剧增加;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城市和工业基地建设的迅速发展,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的一些大中城市大力开发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近年来,由于地表水污染的加重,南方的部分城镇居民生活饮用水源,也由利用地表水源转为开采地下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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