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原作”对应的是“仿作”“伪作”及“译作”,后者似乎仅指语言制品。伪作同样诉诸“可见性”,但可见性被付诸表面,比如物质性。不过,那条将伪作与仿作分开的线并不清晰。如果“除了肖似原作,摹本的本质没有其他的任务”是正确的,那么伪作就是仿作。于是,当人们称道《兰亭集序》的摹本,或者米芾对王献之的模仿,或者王铎对米芾的模仿时,人们没有理由不赞赏梅格伦对弗美尔的模仿。这里涉及模仿的“本质”,以及模仿与翻译的一致性。如果“译作优于原作”并非奇谈怪论,那仿作也会超乎原作之上;如果原作得以确立的可能性系于某种“考古学”的可能性,那历久弥新的审美问题不过是个伪问题而已。不然,唯一性就不是被固定的唯一性,而是被不断超越的唯一性。当然,模仿原作又超乎原作之上只是笼统的说法。“真正”的仿作并非杂拌或融合,甚至不是“几可乱真”,而是切人遮蔽与敞开的辩证之中。换句话说,它使两者变得可见,或使可见本身变得可见。“可见性”由原作与仿作共同担承,将其连为一体的晦暗桥梁因“模仿”而被照亮。因此,不仅凡·高模仿广重,广重也在模仿凡·高。
名字的意义似乎是确定的,署名不仅意味着唯一性也意味着同一性,于是,一就是多,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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