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婚姻
第一节 议婚
欲为婚,夫家或介者先请于女家,或得请。
《汉书》九十七上《孝宣许后传》云:时许广汉有女平君,年十四五,当为内者令欧侯氏子妇。临当入,欧侯氏子死。其母将行卜相,言当大贵,母独喜。张贺闻许啬夫有女,乃置酒请之。酒酣,为言:“曾孙体近,下人乃关内侯,可妻也!”广汉许诺。明日,妪闻之,怒。广汉重令为介,遂与曾孙。
《后汉书》三十二《樊倏传》云:弟鲔为子赏求楚王英女敬乡公主,倏闻而止之,曰:“建武时,吾家并受荣宠,一宗五侯。时特进一言,女可以配王,男可以尚主,但以贵宠过盛即为祸患,故不为也。且尔一子,奈何弃之于楚乎?”鲔不从。其后楚事发觉,帝追念倏谨恪,又闻其止鲔婚事,故其诸子得不坐焉。《后汉书》八十三《逸民·戴良传》云:良五女并贤,每有求姻,辄便许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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