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三年(1133年)秋,岳飞镇压了吉州(今江西吉安)、虔州(今江西赣州)地区的农民起义军后,以显赫的战功去临安朝见高宗。高宗对岳飞大加赞赏,亲自写下“精忠岳飞”四字,并制成旗赐给岳飞。在以后的大战中,岳飞高举这面旗帜,所向披靡,无坚不摧。
高宗授岳飞镇南军承宣使、江南西路沿江制置使等官职。
从参军到接受皇帝表彰,岳飞的军功主要表现在镇压农民起义上。岳飞参与的建康之战和泰州之战,两次对金的作战均以失败告终。当时岳飞只是下级军官,在作战中勇敢机智,但由于上级的无能和没有大军援助——在泰州之战中张俊和刘光世均按兵不动,岳飞没有大功。农民起义军作战能力不能与官军相比,岳飞常能以少胜多,因而战功卓著。对于南宋政权,农民起义和金军对朝廷构成同样的威胁,甚至比金军的进攻更令高宗恐惧,因此高宗对岳飞非常重视。
高宗要使岳飞成为国家的栋梁。
生逢其时的岳飞迅速攀向他一生事业高峰的顶点。
岳飞也同样想成为国家的栋梁。为此,君臣两人都作了不懈的努力。遗憾的是,不久以后——仅仅是数年后,高宗发现岳飞与自己背道而弛,而岳飞却浑然不知,仍然亢奋地发挥着自己罕有的才能。
绍兴四年5月,金军与伪齐军联合南犯,高宗任岳飞兼任黄州、复州(今天门)、汉阳军、德安府(今安陆)制置使,随即收复被伪齐占领的郢州(今湖北钟祥)、襄阳(今襄樊襄阳区)、唐州(今河南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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