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系统的连续性并非基督教在现代社会独有的权利。韦伯指出,主张博爱、平等、平均等价值的伦理体系,其核心是“实质合理性”即价值理性,而“实质合理性”不仅是基督教的基本精神,“也构成了伊斯兰教、犹太教、佛教每种教会的伦理基础”,当然更是儒教的核心所在。如果仅仅从经济运作的功能方面看,各大民族以价值理性为基本内容的精神传统都是无所作为的,因而并无积极作用;但是“现代化”的内涵并不应仅是一个经济功能,现代文化也并非仅仅是工具理性的文化,在欧洲、北美、日本的现代社会都可以看到古典传统的活的存在。有历史学家指出,世界各大文化经历了现代变迁,仍保留着文化价值的中心系统。在基督教新教以外,无论希伯来、日本、伊斯兰皆是如此。韦伯批判的与现代化创生相矛盾的天主教也仍在欧洲及世界其他地区富有影响。社会学家指出甚至印度的出世主义及种姓制度也可以经过现代化转而促进现代化。从这些观点来看,坚持取消中国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存在权利是没有理由的。<br> 传统必须经过批判、调整才能被继承并转化为适应现代的文化要素,这已是无可争议的观念。在回顾“五四”七十年来世界文化的变迁和中国以及东亚的新经验的时候,应当对另一个侧面有所注意,即在全力实行制度改革、全面引进西方文化的同时,如何批判继承和创造转化传统的精神资源,消解传统与现代的不必要的紧张,以利于当代中国文化的健康的发展。<br> 文化不是恒定不变的实体,而是时空之内的变易过程和全体。因此,文化在任何时候都是运动的,在这个意义上,整个20世纪的中国文化历程可以说就是一个大的文化运动过程。不过,一般所谓“文化运动”,总是特指在一特定时空内发生、终结,具有确定观念内涵和指向,并特别由知识分子的文化活动构成的、具有相当规模与影响的具体的社会文化过程。以此标准来看,20世纪的中国文化历程中虽然充满着种种文化论争甚至以“运动”为名的文化现象,但真正可以称得上具有超越地域性、局部性的文化运动似乎只有“五四”前后的新文化运动和80年代席卷神州大地的“文化热”。<br> 60年代后期发生的“文化大革命”在影响和规模上当然远远超出新文化运动和“文化热”,但是“文化大革命”的主导性质是由政治领袖发起的政治性群众运动,并不是知识分子主动参与并扮演核心角色的文化性活动。恰恰相反,在这种崇尚“无产阶级与贫下中农”素朴的群众行为的“革命”中,作为文化生产主体的知识分子在整体上却成了“文化大革命”的对象,因而这种运动,在群众层面上,其表现恰恰是反文化的,没有任何文化意义上的创造和进步可言。然而,“文化大革命”虽然难以作为一次真正的文化运动,但从1966年的“横扫四旧”到1973年的“批林批孔”,这一场持续多年的“革命”过程,无论从其口号还是结果上来看,不可否认地包含有“文化批判”的意义在其中。在复杂的历史境况中它无形地使某些观念和价值渗入当代知识分子与民众的思想深处,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知识分子思考和分析文化问题的思维方式。而“文化大革命”所预设、所主张的文化观念与价值,除了来自对马克思原典的片面了解之外,明显地与“五四”新文化运动的观念价值有继承性。在最近的一次文化运动中,我们仍可看到“五四”与“文革”的影响。在这个意义上,“文革”仍具有文化运动的意义,而应当被纳入20世纪文化运动中加以分析。从“五四”到“文革”、“文化热”的过程,文化的激进主义始终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有学者提出20世纪中国思想文化发展中“儒学重构运动”出现了五次高潮,实际上,激进主义在三次文化批判运动中达到的高潮,其规模之宏大与影响之深刻,是20世纪儒学重构运动根本无法与之相比的,激进主义的口号远远压过了(文化)保守主义的呼声。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整个20世纪中国文化运动是受激进主义所主导的。20世纪的文化激进主义并不只是几个空洞的口号,它不仅具有相当程度的浪漫色彩,也具有强烈的理想性与批判性,并有某些文化观念或意识为基础。对这一支配20世纪中国历史的文化激进主义加以反思,是走向21世纪的起点。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