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古老的中国
第一章 地理常识
州
“州”是中国最古老的区划名称。传说大禹治水以后,将天下分为九州;汉武帝时,为加强中央集权,创部刺史制,将全国分为十三个监察区,即名为州,设刺史;十三州之外,另设有司隶校尉部,与州同级,直辖于中央,主管京师附近地区,与十三州合称“十四部州”;东汉时,州已经逐渐成为行政区划,魏晋南北朝时沿用;唐高祖时改秦时所设之郡为州,宋元袭唐制,州的长官称知州事,简称知州;明清时改州为府,而所谓的州成了府之下的行政单位。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在少数民族地区设自治州,行政地位在省以下、县以上。
九州
传说大禹治水后,将天下分为“九州”,但各种典籍中的记载颇不相同。其中,以《尚书·禹贡》中的记载最为大家所熟知,它们分别是:冀州、兖(兗)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和雍州,豫州居天下之中,为其他八州所环绕。《尔雅·释地》中的记载没有青、梁二州,而有幽、营二州;《周礼·夏官·职方氏》中的记载,没有梁、徐二州,而有幽、并二州。
郡、县
“郡”与“县”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区划名称。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故春秋时有“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之说,县大郡小。秦代废分封、立郡县,初设三十六郡,后增加西南四郡,共为四十郡,以郡治县,郡大县小。汉代部分恢复分封制,诸侯国在行政上与郡同级,故常“郡国”连称。隋唐之时郡州迭改,直到宋时最终废郡,而县则成为历代稳定的地方行政区划,一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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