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艺术模仿自然的观念一样,美是艺术的某种基础的观念——例如,美的自然形式应该是模仿的优先主题——在古代已经相当发达。但在某些方面,对美的追求似乎会导致对模仿自然的偏离。对这种潜在张力的解决,为在艺术中追求美进行辩解,再一次需要依靠知识的理论,将美建构为认知的对象。
美在柏拉图哲学中扮演着基础性角色。对于他而言,事物的理想模型也是其最美之处:床的理念是众多床中最美的。当然,这种美不能与最取悦我们感官的东西相混淆:相比第一眼看上去不讨人喜欢的床,看上去最美的床可能与最理想的床的理念不太吻合。但美是任何理想形式的本质特性,它不仅仅是一种外表或某种更具完整性的次要代替品,它是事物在最真实的时候的本质。尽管在他的著作当中至少有一处,即在名为《斐多篇》的谈话录中,柏拉图悉心地区分了美与善,但是在别处他把这两者联系起来并且坚持绝对的美的存在,绝对的美作为一种至高价值与绝对的真和绝对的善是站在一起的,并共享它们的本性。因此我们与美的相遇在我们的个体成长和对真理的追求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无论我们对于外表的吸引必须多么地警惕。
我们对美的经验有助于我们获得更好的理解力,这一点在《会饮篇》中被描述得最清楚又最让人信服。《会饮篇》也许是柏拉图最美的谈话录,是在一次酒宴上发表的一系列赞颂爱的演讲,每个发言者试图比前一个发言者更棒,直到苏格拉底做出最出色的发言。美被理解为激起爱的东西:爱在某一处被定义为拥有美的东西的欲望,尽管美的东西当时被看成善的东西。欲望是我们对没有拥有的事物的渴望,它也是对自足和永恒的——以及美的——东西的一种表达:从最低层面上讲,它是生育的欲望,要再造自我,从而给自己一种永恒的生命。生育孩子与动物无异,就算笨人也明白其中的永恒之处,但就更微妙的精神而言,燃起爱火是漫长精神旅程的第一步,如果追寻得当,这个旅程将引导我们对绝对的美、善、真理的理解。爱,即对美的东西的渴望,因而成为哲学的持久的、引导性的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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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浦·索姆,多伦多大学
威廉姆斯令人钦佩的流畅论述不但提供给我们一部美学理论史著作,而且探究了那些将理论用于重塑艺术的意义本身的艺术家、批评家和历史学家们。
——理查德·希夫,得克萨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