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什么是跨文化交际
3.1交际与文化
关于交际与文化之间的关系,我国相关学科虽有不少研究,但还处于初级阶段。西方的研究,按照伯勒尔(Burrell)和摩根(Morgan)的总结(1988),可以分为四类(four paradigms):应用派(Functionalist)依据社会心理学(social psychology)理论研究文化差异对人际交往的影响,探究文化与交际的因果关系;认知(释义)派(Interpretive)依据人类学和社会语言学(anthropology and socialinguistics)理论研究文化与交际之间的影响,着眼于理论认识的探索,重点探索言语群体内部的交际模式;人本主义评论派(Critical Humanist)探究的则是文化差异在教科书和大众媒体中的反映,研究社会角色变化和文化差异造成的交际冲突;社会结构派(Critical Structuralist)将文化看成社会结构(Societal structure),研究的是大众文化语境和文化产业,适用于大众媒体。前两类与跨文化人际交往有关,也是我国当前跨文化交际学领域的两个主要研究派别:应用派理论着眼于跨文化交际行为的实际作用和效果;认知派注重的是理论认识的探索和内在的文化意识与态度的修炼。
3.2“跨文化交际”的界定
“跨文化交际”现在是我国人们热议的名词和学者热心研究的课题,然而,对于什么是“跨文化交际”和什么是“跨文化交际能力”,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似乎还有点概念混乱。我们相信,这种“混乱”在所难免,会得到迅速澄清,但需要相关学者的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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