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人是礼仪和文明的核心。<br> 一个人要有出息,就得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此话一点不假。光读书,不行路,会变成书呆子;光行路,不读书,成不了知识分子,上不了层次。<br> 女儿小的时候,不识字,自然无法读书,我便带着她“行路”,平时采访带着她,出差外地也带着她。有一次我和她一起去徐州,列车上的所见所闻给她留下了难忘的印象。一名女乘客向乘警报案,她的钱包在列车上失窃了。半小时后,小偷被乘警查出,随即小偷被命令脱去外衣外裤,伏在一张茶几上,一名个子很小但非常凶狠的乘警用皮鞭一下一下狠抽那个被抓获的小偷,被打的人发出一声声惨叫。这个场面正好离我和女儿的座位仅3米之遥,女儿吓得睁着惊恐的眼睛。过后,女儿问了我几个问题,我一一作答。<br> 问:那个打人的人是谁?<br> 答:是乘警,就是列车上的警察叔叔。<br> 问:为什么要打人?<br> 答:因为被打的那个人偷人家的东西,是个小偷。<br> 问:小偷就该挨打吗?<br> 答:不该,是那个警察在侵犯人权,在犯法。<br> 问:为什么没有人管管这个警察?<br> 答: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我说了你一时也听不懂,等你长大以后自然会知道的。<br> 我当时没有正面回答,而借这个机会,给女儿讲了两个小故事。故事一:一则启事。这则“启事”是居住在国内的外国人写的。去年圣诞节,来华讲学的艾贝乐夫妇与众邻互赠了圣诞卡,心情很好。为了点缀节日气氛,又在大门外缀上了风铃与花带,但时隔不久,这些东西都不翼而飞了,于是,门上贴出了这样一份“启事”:“这件圣诞礼物是我们在美国的女儿赠送的,取走的人,愿他能欣赏它,并和我们一起分享圣诞的快乐!”<br> 这则“启事”,是我在《新民晚报》上读到的,读后十分感动。它字里行间充满了对人的尊重,尽管对方是令他们不高兴的小偷。我们生活在人的世界,尊重人实在是最最重要和起码应当做到的。可惜我们的周围,不尊重人的事情时有发生,尤其是对待自己不喜欢的人,犯过错误的人,更是污辱其人格者有之,伤害其身体者有之。以前在一些地方,有让生活作风上犯错误的人游街的作法。游街和打人都是极不文明的表现,但是因为被惩罚的人是犯了错误的人,似乎就理直气壮了,好像一个人犯了错误,连法律提供给他的人权也丧失了。一个人是不是懂得尊重人,是可以反映这个人的修养水平的。我们中国过去是礼仪之邦,现在提倡精神文明,礼仪和文明是同尊重人相通的,尊重人是礼仪和文明的核心。<br> 故事二:一个娶了外国女人做太太的中国人写的话。“记得有一次,我们吃完晚饭在客厅坐着看电视,里面播出介绍澳洲的文身和崩克一幕。我看完后情不自禁地说:'恶心。'没想到她严肃而平心静气地对我说:'亲爱的,我已经听你用类似的口吻评价过许多事物了,你应该知道这样讲话是很不礼貌的。他们用这样一种生活方式去生活并没有影响你。你有你的观点,你可以不理解他们,但是你不应该用不礼貌的语言去污辱人家。别人也有可能不理解你,如果别人说你恶心你高兴吗?'”<br> 上述列车上的见闻和我讲的两个小故事已经过去17年了,可我女儿至今还记忆犹新,在新近给我的信中,她还提起这些往事。兴许,那些见闻和故事有利于她学会尊重人。<br> 女儿的“处女作”<br> 女儿在幼儿园的时候,星期天经常跟着我外出采访。一方面,她一个人在家没人带;另一方面,我想让她从小进入一种“氛围”。<br> 采访的对象很多,有农民,有工人,有教师,有企业家,还有政府领导,女儿跟着我,从小就见识了各式各样的人,产生了关注人的兴趣,慢慢养成习惯。走在马路上,她能看出“这个人像老师”,“那个人像老板”……有一次采访结束回家后,女儿看我在写新闻稿,她拿起一支铅笔,向我要了一张方格纸,也一本正经地写起“文章”来了。过后我发现,她在一张纸的三百个空格里图了三百个圈圈。这就是女儿的“处女作”。<br> 女儿“处女作”的本身,当然没有价值,但她有兴趣“写”,倒是很有价值的。于是,我表扬她写得很好,鼓励她以后常写,又乘机向她“灌输”:这是你的第一篇文章。韵韵,写文章并不难,你现在不识字,只能写这种“圈圈”文,但是你长大识字了,就能写作,就能出书,就能成为名人。女儿甜甜地笑了,眼神里充满着期待和憧憬。<br> 我家至今保留着女儿的“处女作”。长大后的女儿说,每每看到自己的“处女作”,就会忆起儿时的热望,鞭策自己多写,写出好东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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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敏洪 新东方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