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德国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是世界主要的工业化国家之一,位于欧洲中部,东邻波兰、捷克,南接奥地利、瑞士,西界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北与丹麦相连并临北海和波罗的海,是欧洲邻国最多的国家。现分为联邦、州、地区三级,共有16个州,14808个地区,面积357 023km2。总人口8231万人(2006年底),主要是德意志人,有少数丹麦人和索布族人,有728.8万外籍人,占人口总数的8.8%左右。居民中38%的人信奉基督教,信奉罗马天主教的占34%。1990年10月3日,根据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签订的“统一条约”,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加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从而结束了1945年以来德国的分裂状态,实现了德国的统一。
3.1 德国科技体制的特点
德国的经济实力远远超过其他任何一个欧洲国家,科技实力也非同寻常。德国从事研究与开发的人员总数大约为50万人,并且还在进一步增加。科研投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8%。当今世界技术水平最高的三个国家依次为美国、德国和日本。德国之所以能够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确立自己在世界科技竞技场上的领先地位,其根本原因,一是建立了一整套适合社会市场经济的制度完善的科技体制;二是德国政府十分重视科学技术的发展,并给予了长期稳定的支持;科研经费来源有多种渠道,主要有企业、政府和各种非营利性基金组织。其中,企业和政府是主要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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