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传播与性别研究概述<br> 第一节 发展背景<br> 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高度重视媒体在消除性别歧视和推进妇女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妇女与媒体”被列入“战略目标和行动”的十二个关切领域。经过十年来的努力,性别平等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在观念推广和行动指导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对中国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也起到了积极而深远的推动作用。<br> 性别平等对待政策的模式起源于18世纪欧洲哲学对于市民权力的讨论,其目标是使每个个人的权力得到相同的对待。该方案首先在社会主义国家阵营纳入立法之中,从而在公共政策中形成男女平等的原则,彻底改写了相当长的人类历史上性别歧视的制度,而后“被欧盟的法律体系所采纳,在欧洲成员国中也得到普遍遵循。”<br> 社会性别主流化,体现在将社会性别的理念纳入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的发展体系之中,将消除性别压迫作为与消除阶级压迫和种族压迫同等重要的使命与责任,使发展性别平等、两性和谐的文化“从边缘走向中心”,使性别观念作为一种分析工具和观察视角的成果,为更多的男性和女性所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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